中标
位移传感器校准装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5-16 18:29信息来源:
位移传感器校准装置(二次)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5-17 18:29:28
我公司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于2022年3月10日发布公告(发出邀请书),对位移传感器校准装置(二次)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20481/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有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辽宁文裕信达实业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其他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A、投标人承诺投标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业绩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公司成立时间≥2年并且有同类设备代理经验2年以上(需提供签署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前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③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和授权书。 B、投标人承诺投标品牌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市场<2年时:①代理本品牌同类产品或其它品牌同类设备产品不少于1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②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说明和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哈尔滨麦克斯为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弄虚作假-2 | 投标人不得存在: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不合格 |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张兵
电话:0431-81868683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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