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91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及东部校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2019】24、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以及地方财政配套或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明溪县药谷小镇气动工具城西侧。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6281.85万元,其中:
(1)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6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22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普通教学楼2幢,建筑面积约8338平方米;专业教学楼2幢,建筑面积约7070平方米;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约5546平方米;食堂及设备用房1幢,建筑面积约1060平方米;学生宿舍1幢,建筑面积约3560平方米;风雨操场(艺体馆)1幢,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规模50米×34米);门卫用房2幢,建筑面积50平方米;田径场看台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685平方米;配套建设小学塑胶运动场、校区内道路、南侧校前广场及景观优化、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夜景等附属设施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约15420.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2653.18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约759.5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约1273.11万元,基本预备费约734.29万元。
(2)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北侧道路工程: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18米宽规划路,终点与临山路成T型相交,道路设计全长284.93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宽度16米,设计速度20Km/h。
项目总投资约为861.77万元,第一部分建安费约740.91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约79.82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约41.04万元。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含红线内施工场地的标高方格网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绿色建筑、夜景、附属设施工程等专业工程及北侧道路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成果、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方案设计须通过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查论证并通过审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须通过明溪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核部门审核。
(2)施工范围包括: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绿色建筑、夜景、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及北侧道路工程的施工。
(3)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4)承包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0日历天(2021年7月1日前交付使用)。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5质量要求:
2.5.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中必须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满足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时,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④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8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的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2018 年 10月 1 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注: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
头人单位公章。
3.9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6日08:30:00至2019年9月10日17:30:00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友情提示: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2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3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明溪县明珠路129号,邮编:365000
电话:0598-2868876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06268;联系人:林先生、葛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号:35001647207052507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
单位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8-28188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联系电话:0598-2863905
","
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及东部校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911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和补充: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2019年9月27日09:00修改为:“2019年9月27日08:30”
2、投标保证金账号修改为:“账号:35001647207052507166-002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单位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信誉奖项”第(2)条“(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5年,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房建类)得1分;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房建类)得3分。本项满分3分。”修改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5年,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房建类)得1分;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房建类。包含: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得3分。本项满分3分。”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款“类似项目业绩”第(2)条“(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承接且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一项工程总投资1亿以上的EPC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附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承接且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一项工程总投资1亿以上的EPC总承包项目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附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5、本项目的立项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函、地块红线图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闽建信招2019111号)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及东部校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9111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和补充: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2.1条由原来的“3.2.1评标会员会对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实施方案,下同)的评审采用明标式评审办法。”修改为:“3.2.1评标会员会对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实施方案,下同)的评审采用暗标式评审办法。”
2、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闽建信招2019111号)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9111号
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及东部校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于2019年9月27日08时30分在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明溪县明珠路129号;
联系电话:0598-2868876;
联系人: 韩先生;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电话:0591-83706268;
联系人:林先生、葛先生;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评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工期: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2021年7月1日前交付使用)。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报价:145165900元 ,项目总负责人及执业注册号: 张灿、湘143171874579 。
五、废标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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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委员会名单: 王建萍、翁榕光、林春明、雷强、陈祥辉、赖美珍、陈志明;
七、如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时间:2019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向监督机构反映,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8-2818891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中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9111号
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及东部校区北侧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于2019年9月27日08时30分在明溪县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明溪县明珠路129号;
联系电话:0598-2868876;
联系人: 韩先生;
二、招标代理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电话:0591-83706268;
联系人:林先生、葛先生;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评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人: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工期: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2021年7月1日前交付使用)。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报价:145165900元 ,项目总负责人及执业注册号: 张灿、湘143171874579 。
五、废标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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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委员会名单: 王建萍、翁榕光、林春明、雷强、陈祥辉、赖美珍、陈志明 ;
七、如投标人对中标人结果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时间:2019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向监督机构反映,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发布中标通知书。
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8-2818891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