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方安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工程车辆右拐预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安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工程车辆右拐预警系统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东方安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工程车辆右拐预警系统采购,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采购规模:清单中为暂估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标的额约人民币64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工期:146日历天。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须在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结束。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设备质保、平台接入、调试、升级服务2年;提供3年网络租赁费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7招标范围:车辆右拐预警系统、基础开挖清运恢复、杆件、室外防水箱、备用太阳能电池、储存卡、平台接入调试服务采购、供应、运输、检测、验收、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配合招标人安装及质保期内的售后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4.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6.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8005108385(张海青,同手机号),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6.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9. 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005108315
附件:东方安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工程车辆右拐预警系统采购
本招标项目东方安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工程车辆右拐预警系统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东方安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工程车辆右拐预警系统采购,相关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采购规模:清单中为暂估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标的额约人民币64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工期:146日历天。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须在接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结束。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设备质保、平台接入、调试、升级服务2年;提供3年网络租赁费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7招标范围:车辆右拐预警系统、基础开挖清运恢复、杆件、室外防水箱、备用太阳能电池、储存卡、平台接入调试服务采购、供应、运输、检测、验收、交货(卸货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卸货费)、配合招标人安装及质保期内的售后等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4.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等,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6.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该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18005108385(张海青,同手机号),并备注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6.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上发布。
9. 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5-680869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005108315
附件:东方安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基础设施新增完善工程车辆右拐预警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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