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信息公示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背景
通过引入专业力量提供生态环境工作平台管理和环境监管执法技术服务,提高执法的准确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提高日常执法监管效能。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20万元(上限价)。
四、项目内容
(一)服务单位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的要求,提供生态环境工作平台管理技术服务,具体包括:
1.广东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双随机任务摇号、派发,信息公开,企业状态维护;
2.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 :重点单位联网信息排查、异常数据核查、指导企业提高有效传输率;
3.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审核企业账号信息、危废年报,梳理分析辖区内固废管理情况;
4.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审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月报、季报、年报,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
5.广东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审核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网上备案,指导企业完善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
6.环境管理统计系统:指导企业填报年度排放源环境统计数据,审核企业环境统计数据填报合理性。
7.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指导企业上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根据自行监测报告上传自行监测数据。
8.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管平台:定期查看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在线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9.广东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协助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完成数据填报。
10.韶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信用评价,指导企业按要求上传资料。
11.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指导企业填报系统,完成现场审核。
(二)配合开展现场检查、监督执法、环境信访投诉等技术服务工作。
五、相关要求
1.服务单位应依据本公示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2.服务单位须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按规定缴纳税费,必须提供带税章的正式发票。
3.服务单位未经我分局同意,不得将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我分局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满1年。
5.本公示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
六、报价方式
符合采购要求的单位按照包干价进行报价,总额不超过20万元。此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与相关部门协调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税金、利润及一切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为防止恶意竞争,避免项目的不正常实施开展,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0%的需提交承诺函,保证服务质量。
请有意向者,将报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提交相关资料:
(1)报价单;
(2)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相关服务承诺、过往服务质量评价;
(3)社会信誉情况、相关资质认定文件;
(4)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外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密封资料作无效处理。(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9号2号楼4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1-8769895)
七、公示和报价时间
公示和报价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
2023年8月21日
通过引入专业力量提供生态环境工作平台管理和环境监管执法技术服务,提高执法的准确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升基层环境执法能力,提高日常执法监管效能。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20万元(上限价)。
四、项目内容
(一)服务单位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的要求,提供生态环境工作平台管理技术服务,具体包括:
1.广东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双随机任务摇号、派发,信息公开,企业状态维护;
2.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 :重点单位联网信息排查、异常数据核查、指导企业提高有效传输率;
3.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审核企业账号信息、危废年报,梳理分析辖区内固废管理情况;
4.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审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月报、季报、年报,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
5.广东省环境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审核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网上备案,指导企业完善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和应急保障措施。
6.环境管理统计系统:指导企业填报年度排放源环境统计数据,审核企业环境统计数据填报合理性。
7.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指导企业上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根据自行监测报告上传自行监测数据。
8.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管平台:定期查看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审核在线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9.广东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协助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完成数据填报。
10.韶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信用评价,指导企业按要求上传资料。
11.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指导企业填报系统,完成现场审核。
(二)配合开展现场检查、监督执法、环境信访投诉等技术服务工作。
五、相关要求
1.服务单位应依据本公示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2.服务单位须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按规定缴纳税费,必须提供带税章的正式发票。
3.服务单位未经我分局同意,不得将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我分局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满1年。
5.本公示未尽事宜,将在合同签订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确定。
六、报价方式
符合采购要求的单位按照包干价进行报价,总额不超过20万元。此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与相关部门协调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税金、利润及一切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为防止恶意竞争,避免项目的不正常实施开展,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0%的需提交承诺函,保证服务质量。
请有意向者,将报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提交相关资料:
(1)报价单;
(2)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相关服务承诺、过往服务质量评价;
(3)社会信誉情况、相关资质认定文件;
(4)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外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密封资料作无效处理。(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9号2号楼4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1-8769895)
七、公示和报价时间
公示和报价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武江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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