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工程及玛依河二级跌水电站安全鉴定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33362019000047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28-6391593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2
公告正文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工程及玛依河二级跌水电站安全鉴定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工程及玛依河二级跌水电站安全鉴定咨询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36201900004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20 17:34 |
采购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玛依河一级跌水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乡城县玛依河电站公司,联系方式:孙女士,1804809363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号,联系方式:周女士,028-6391593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28-63915936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电力行业(水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6-21 10: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6-27 16: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7-02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7-02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7-02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保证金金额: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开户单位: 四川尚品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湖三千支行 帐 号: 1289?0886?9910?909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7月 1 日15时00分(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注: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账户以非现金形式转出,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付款用途注明项目编号,凭证作为保证金缴纳依据附于响应文件中。 保证金的退还: 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写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3)投标人转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
预算金额(元) | 65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D441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1、监督电话:0836-5826053;2、本磋商采购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预算金额:65万元;4、计划号:川财采监【2019】32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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