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嵊州市长乐镇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绿溪江、西京江等河道提升发包公告
金额
219.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6176
预算金额219.02万元
招标联系人邢吕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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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绿溪江、西京江等河道提升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15: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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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绿溪江、西京江等河道提升

1.标题:嵊州市长乐镇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绿溪江、西京江等河道提升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2023年小流域提升工程——绿溪江、西京江等河道提升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4617

6.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2190282.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其中预留金:80000元不下浮); 发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清单)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6个月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嵊州市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保函)。具体要求详见“绍市水利【2020】57 号”文件,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取得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项目经理,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随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让利幅度为8%(含)—12%(含),各档之间步长为0.2%,保留小数点2位。 (2)各竞包单位按报名前后顺序由授权委托人随带竞包保证金收据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竞包文件(以上资料均为原件),进行资格查验。 (3)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3个下浮率中最大的下浮率即为中包下浮率。摇取下浮率的方法: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再放入摇号箱内。 (4)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1个球号,球号对应竞包人报名顺序号为中包候选人。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4.报名时间:2023年04月06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概不退还; 报名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43805.00元(大写:肆万叁仟捌佰零伍元整)或年度保证金,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财务室 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000031499848。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年度保证金的单位除外)。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包价的2%,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发包人账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1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中心(具体地点见一楼公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联 系 人: 邢吕栋 联系电话: 0575-83780912 招标代理: 邢 工 联系电话: 0575-83088551

21.其他要求: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同一人只能授一家企业委托)、竞包文件、保证金收据、(以上证明文件均为原件)。若竞包人未按规定派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发包会议,则发包人可视其为已放弃竞包。 发包公告与发包文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发包文件为准。 根据嵊政办〔2018〕104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对中标人进行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发包公告发布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1677263/index.html。如有变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更正公告为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3/31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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