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3193.8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5-440605-04-01-662821
预算金额3193.82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韦工0757-8632758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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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施工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605-04-01-66282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佛山高新区灯塔社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北接信息南路,上跨朗下黄洞迳水库后南侧与万锦路平交,线路全长约390m,其中桥梁段长约305m(含桥台侧墙),主跨跨径3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30km/h。建安费约3193.83万元。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发包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施工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33-01-01 项目名称: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水库桥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中评标办法前附表“特殊情况”部分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2、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中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标”部分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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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工期: 547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31938283.4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或签署个人电子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 6 月至2024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5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2-04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4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4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方式 | 当众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24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 ||||||||||||||||||||||||||||||||||||||||||||||||||||||||||||||
招标人联系人 | 韦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68935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人民路76号11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757-83381780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6327580 | ||||||||||||||||||||||||||||||||||||||||||||||||||||||||||||||
发布责任人 | 霍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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