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LCD显示屏(工业看板)2023-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
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LCD显示屏(工业看板)2023-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集中资格预审编号:HQZGYS202306210001。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所需的LCD显示屏产品。
2.3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2.6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适用于有效期限内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LCD显示屏产品各批次集中采购项目。
2.7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标包1-LCD海报屏及拼接屏 |
LCD显示互动设备 |
LCD显示屏 |
包括但不限于21.5寸、43寸、55寸等尺寸的LCD海报屏和55寸等尺寸的LCD拼接屏(0.88mm、1.8mm、3.5mm等规格拼缝),具体以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适用范围内的各采购项目为准。 |
实际采购数量以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适用范围内的各采购项目为准。 |
按照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2 |
标包2-LCD会议屏 |
包括但不限于65寸、75寸、86寸等尺寸的LCD会议屏,具体以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适用范围内的各采购项目为准。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7条。
2.9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上述2.7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申请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1.4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少于10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如申请人售后服务团队设置达不到前述数量要求,则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申请人应对所申请标包的所有资格预审产品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3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1)申请人提供的3C认证证书所载明的生产者(制造商)须与申请人一致,生产企业应为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关联企业/合作企业。
(2)申请人的投标产品应具备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sdoc.cnca.cn)报送成功后系统生成的有效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且投标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及对应型式试验报告所载明的生产者(制造商)须与申请人一致,生产企业应为申请人或申请人的关联企业/合作企业。
3.3.4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中的关键技术指标。
3.3.5投标同类产品业绩要求:
(1)“标包1-LCD海报屏及拼接屏”投标同类产品(本标包指LCD海报屏产品、LCD拼接屏产品)销售业绩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申请人在“中国电信营业厅显示互动设备(2019年)集中采购项目(LCD显示屏标包)”中标且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正常供货;或
②申请人生产的投标同类产品(本标包指LCD海报屏产品、LCD拼接屏产品)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且其中LCD海报屏、LCD拼接屏应分别不低于500万元。
(2)“标包2-LCD会议屏”申请人生产的投标同类产品(本标包指LCD会议屏产品)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
(3)申请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3.4现场考察
3.4.1招标人有权对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范围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范围。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2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5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该标包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6月25日20时00分至2023年6月3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0时00分00秒。
6.2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
邮编:100033 |
邮编:100032 |
联系人:徐晓博 |
联系人:吴运锋、蒋选生、张庆玉、魏朝辉 |
电话:010-58716947 |
电话: 18901085608、17718427023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uyunfeng.zgtj@chinaccs.cn jiangxsh.zgtj@chinaccs.cn |
网址:www.chinatelecom.com.cn |
网址:www.citc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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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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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6232593799000087497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