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第三包(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1.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scx(jzxtp)(hd)(2022)-006号-03
预算金额31.2万元
招标公司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松17690123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第三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上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CX(JZXTP)(HD)(2022)-006号-03
项目名称: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第三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12000
最高限价(元):31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2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法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内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3个月完税证明的良好记录;(或由税务局出具的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鲜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网上自行获取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网上自行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室(新城路4号)二楼1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室(新城路4号)二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方式:19146623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天缘国际酒店院内综合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方式:1769012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松
电 话:17690123333
附件信息: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第三包(二次).docx
15.2K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第三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上自行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CX(JZXTP)(HD)(2022)-006号-03
项目名称: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第三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12000
最高限价(元):31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2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法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现场核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内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3个月完税证明的良好记录;(或由税务局出具的无拖欠税收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鲜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网上自行获取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网上自行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室(新城路4号)二楼1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室(新城路4号)二楼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
地 址: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方式:19146623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天缘国际酒店院内综合办公楼3楼303室
联系方式:1769012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松
电 话:17690123333
附件信息:
莎车县维吾尔医医院采购门诊智慧医疗导诊与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第三包(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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