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南码头路1316弄6号107室房屋公共租赁住房认定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卢湾公共租赁房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南码头路1316弄6号107室房屋公共租赁住房认定的请示》已收悉。
公司代理经租方式,租赁南码头路1316弄6号107室房屋作为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房规范〔2021〕5号),认定南码头路1316弄6号107室房屋为我区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解读:
贵司《关于南码头路1316弄6号107室房屋公共租赁住房认定的请示》已收悉。
公司代理经租方式,租赁南码头路1316弄6号107室房屋作为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房规范〔2021〕5号),认定南码头路1316弄6号107室房屋为我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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