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心理辅导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5.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d-2024-008
预算金额45.9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
招标联系人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宁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心理辅导 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JD-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心理辅导室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5.9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实施内容:详见附件项目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心理辅导室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心理辅导室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天 9:00-11:30,13:30-16:00 时。售价:伍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无锡市新吴区行创四路 89 号星洲电子商务园 3 栋 202 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交一下资料:书面报名委托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含 投标申请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 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允许参加此
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无锡市新吴区行创四路 89 号星洲电子商务园 3 栋 202 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新吴区行创四路 89 号星洲电子商务园 3 栋 202 室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心理辅导室改造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无 锡市锡山区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3、质量要求:合格。4、项目实施内容:详见附件项目清 单。5、工期(或供货期):20 日历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天一中学宛山湖分校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中路 8 号
联 系 人:华老师
电 话:0510-887332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行创四路 89 号 3 栋 202 室 联 系 人: 李宁、王梦圆
电 话: 13921186316
电子邮件: 2377734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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