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正在公示]无为市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9cg2022hw5259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小波1809866706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无为市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CG2022HW525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20066号)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1号嘉华中心B座1301室

中标金额:28000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无为市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相关规程要求,无为市无城城区和其他19个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应当以经过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建设范围为基础。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范围是无为市无城城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其他19个镇集镇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服务要求: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采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影响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等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全面完成无城城区商服、住宅、工业以及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以及19个镇综合土地级别划定工作。2、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完成无城城区商服、住宅、工业以及公共服务用地的基准地价评估工作(须细分至二级分类),以及19个镇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评估工作。3、建立由基准地价评估宗地地价的修正体系。4、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234号)文件要求,完成基准地价成果相关电子化备案工作。

服务时间:150日历天

服务标准:提交成果内容:1、无为市无城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1)《无为市无城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2)《无为市无城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3)《无为市无城城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4)无为市无城城区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5)无为市无城城区住宅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6)无为市无城城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7)无为市无城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8)无为市无城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2、无为市19个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1)《无为市19个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2)《无为市19个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3)《无为市19个镇基准地价修正体系》;(4)无为市19个镇综合定级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5)无为市19个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数据库;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朱建强 虞晓峰 丁俊生 廖克霞 朱宝林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 (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360元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宿州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市本级(含埇桥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签订时间:2021年5月8日;中标金额:1170000.00元。

(2)合同名称:芜湖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6月9日;中标金额:880000.00元。

(3)合同名称:宣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022-2024年)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中标金额:500000.00元。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1、[endif]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

联系方式:18855363376

[if !supportLists]2、[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范小波 18098667066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涛

电 话:18605516063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附件2

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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