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义井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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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80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义井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义井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备字〔2024〕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土壤改良20000亩;管灌15000亩,喷灌5000亩;渠系建筑物116座;硬化道路45.34公里;安装变压器32台,农田输电线路25.9公里。
2.1.1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义井镇;
2.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0:00至2024-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进行定标,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峰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联系人:郭立杰,电话:13833919858 代理机构:河北富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爱花,电话:1561390356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150 3109 8366 电子邮箱:ffkqtfz@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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