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智能面签痕迹管理平台及终端设备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0922011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云时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智能面签痕迹管理平台及终端设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92201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智能面签痕迹管理平台 其他计算机软件 1、智能面签应用服务对接接口 1.1功能要求:安装于智能面签应用服务器中,用于发送指令到智能面签终端机完成相关操作、返回智能面签终端机操作结果信息等。 1.2功能模块: ①可通过对应的服务接口发送操作指令到智能面签终端机完成对应的操作(例:人证识别、指纹签名、智能询问、电子签章等)。 ②查询智能面签应用服务器的数据并返回操作结果信息。 ③接收智能面签终端机上传智能面签应用服务器的结果信息(例:人证信息、指纹签名信息、智能询问等)。 ④对电子签章的文件和操作的指纹签名文件按照后台设置进行合成生成,完成相应的新电子文件。 ⑤对智能面签终端机返回的操作结果数据通过DES等解密方式解密后保存到智能面签应用服务器中的数据库,保障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详见采购需求 1 350000
2 智能面签终端机 其他终端设备 1、一体化设计、外部无任何可见内部功能模块连接线。 2、整机开关确保用户操作便捷。 3、处理器:Inter Core I5 双核四线程;内存:4G(板载内存) 硬盘:64G SSD固态硬盘;操作系统:含正版Windows 10 64位中文专业版。 4、身份证阅读机具:符合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兼容ISO 14443 TYPE A/B标准,阅读距离:0-30mm,读卡响应速度:<1s 5、电子签批屏:(1)显示板:彩色TFT LCD,像素 480(RGB)* 320;像素尺寸:0.165*0.165 毫米;观看角度:(水平/垂直)120/105°(典型值);对比度:500:1;亮度:250cd/㎡;显示响应时间 (Tr + Tf)mS:16ms。(2)数位板:感应方式:电磁感应技术;分辨率:0.01 毫米/点;精确度:±0.5毫米;最大读取高度:7毫米或以上;笔最大倾斜范围:最大垂直 50°;压感级数:1024 级;最大读取速率:150 点/秒。外置手写笔:压感级别:1024 级(笔尖)。 6、点阵式电容触摸屏:尺寸10.1寸,支持标配真十点触摸,表面硬度:物理钢化莫氏6H。 详见采购需求 68 1006400
 合计金额小写: 13564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智能面签终端机数量为68台,价格为14800元/台,合计金额1006400元。

智能面签痕迹管理平台1套,金额为35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一个月内完成设备调试部署。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69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256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设备及平台安装调试到位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9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78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项目验收一年后,质保金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院支行(长沙云时通科技有限公司:8201010000191677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乙方提供的硬件终端及管理平台不得有任何侵权行为,若存在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终端设备整体质保期一年,智能面签痕迹管理平台提供质保三年。质保期内乙方对于甲提出的任何涉及“智能面签终端”及“智能面签痕迹管理平台”的技术升级、因甲方平台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调整、新业务上线等需求)等需乙方配合的软件个性化开发事项,乙方应及时响应,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提供相关支持。未在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乙方在设备安装到位后3个月内,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业务受理分厅安排专业技术人驻点(每个业务受理分厅至少1人)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同时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晚报分厅安排 1名技术总负责人调度并及时跟进相关问题处理。

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甲方要求择期移交是涉及该项目的全套资料。

乙方对于智能面签终端机安装的Win10操作系统要提供正版软件序列号。

质保期结束后,甲将根据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购置后续维保服务,维保金额将以相关部门规定为依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针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若因非人为损坏出现的故障,两次维修后,经甲方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确认,该设备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全新产品。

7.2迟延交货及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如甲方不同意的,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用户有效投诉或因该平台原因导致甲方被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保密条款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所明确的保密条款要求执行,并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11.2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1.3通知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A-2地块8-23012号
法定代理人: 文德勇 法定代理人: 杨勇
委托代理人: 李恩华 委托代理人: 周广利
电话: 0731-84529209 电话: 0731-82891984
传真: 0731-8452920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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