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局应急联动处警车4G终端租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5/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5184441253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市局应急联动处警车4G终端租费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绍兴市公安局于2012年对市区的一级联动单位处警车辆按照警车模式统一安装了3g车载无线图像传输系统,系统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实施建设,采用租赁形式。该系统对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实施扁平化指挥调度,实时掌握联动单位处警车辆动态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绍兴市公安局无线传输平台已完成4G升级,且市区处警警车4G无线图传系统也已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完成升级改造。为确保系统延续性,更好地与绍兴市公安局4G平台对接,要求对市局应急联动处警车4G终端租费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93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该项目自2012年起就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实施建设,采用租赁形式,考虑到与系统对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考虑到项目系统的延续性,更好的与绍兴市公安局平台对接,建议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
联系人: 何鑫苗
联系电话: 0575-88582313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977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 应春兴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806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2.pdf
168.9 KB
一、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5184441253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市局应急联动处警车4G终端租费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01 | 市局应急联动处警车4G终端租费项目 | 1 | 343600 | 项 | 市局应急联动处警车4G终端租费项目 | /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绍兴市公安局于2012年对市区的一级联动单位处警车辆按照警车模式统一安装了3g车载无线图像传输系统,系统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实施建设,采用租赁形式。该系统对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实施扁平化指挥调度,实时掌握联动单位处警车辆动态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绍兴市公安局无线传输平台已完成4G升级,且市区处警警车4G无线图传系统也已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完成升级改造。为确保系统延续性,更好地与绍兴市公安局4G平台对接,要求对市局应急联动处警车4G终端租费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93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傅冰 | 高级 |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 |
王良熙 | 高级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管局 |
韩建良 | 高级 | 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该项目自2012年起就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实施建设,采用租赁形式,考虑到与系统对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考虑到项目系统的延续性,更好的与绍兴市公安局平台对接,建议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
联系人: 何鑫苗
联系电话: 0575-88582313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977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 应春兴
监管部门电话: 0575-85209806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附件信息:
论证报告2.pdf
168.9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