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商业银行总行业务大楼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409-511504-04-01-741001】FGQB-076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代建单位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9-511504-04-01-741001】FGQB-076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总行业务大楼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三江口 CBD 中央商务区一期 SJK-A-5-1 地块宜宾中心 2 号楼。 2.3规模及投资额:建筑总层数为 27 层,其中地上 24 层,地下 3 层。建筑高度约 99.7 米,总建筑面积约 4.99 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3.83 万㎡,地下建筑面积约 1.16 万㎡。用途为商务办公。主体结构为钢混凝土框架一核心筒。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宜宾市商业银行使用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装饰工程、结构、给排 水、强电、弱电、暖通,以及中央厨房、亮化、标示标牌、金库、档案室、智能化、景观等专项设计(不含银行办公专用系统、数据机房内部装 饰及安装)】及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后续跟踪服务等。 2.5设计服务期限: 2.5.1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深化设计)服务、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三个阶段。 2.5.2设计服务期限:400日历天,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交付止,具体如下:(1)方案设计: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并通过业主单位审定; (2)施工图设计(含专项深化设计):方案确定后30个日历天完成; (3)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从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为止。 2.6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 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 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公 共建筑装饰装修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业绩。 (1)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 准。 注: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2)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注: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交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3 00:00 至 2024-12-17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 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0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 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 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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