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东部矿区尾矿集中泵站尾矿集中输送管线一期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b20170109099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滕秀珍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7/01/16
投标截止时间2017/02/08
公告正文
鞍山东部矿区尾矿集中泵站尾矿集中输送管线一期工程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委托,对鞍山东部矿区尾矿集中泵站尾矿集中输送管线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1090990

2.项目名称 鞍山东部矿区尾矿集中泵站尾矿集中输送管线一期工程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工程编号:J/131GBQXC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齐大山选矿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说明

4.1项目概况:

该工程系鞍山东部矿区尾矿集中泵站尾矿输送管线一期工程,新铺设的一条D900输尾管线是为了与现有的一条临时D750输尾管线共同完成集中泵站现阶段输尾任务,满足齐矿选厂、鞍千选厂以及关宝山选厂共同输尾要求,进一步发挥集中泵站集中输送功能。

4.2本项目地点:集中泵站至风水沟尾矿库。

4.3 招标说明:

4.3.1 此工程项目投标价格报为含税价(精确到整数万元)。

4.3.2 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范围所描述的全部内容,不允许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3.3 材料及设备供应方式:施工所需材料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在施工前施工队需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经监理和甲方技术人员审定后,方可实施。

4.3.4关于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首先要采取设计人员的意见,同时通知发包方的土建、工艺、设备、机械、电气等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进行变更,属于生产厂家的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设备采购方向生产厂家提出交涉。

4.3.5为保证工程质量,杜绝野蛮施工,必须按国家统一的质量要求和规范和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进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或行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材料及设备必须在满足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下进行采购,对施工队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规现象,监理和甲方技术人员均有权提出质疑,并进行制止。

4.3.6 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设备损伤、损坏、报废的赔偿,由施工方负责。

4.3.7 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电源,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单独计量,电费按矿业集团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4.3.8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对原有生产设施保护费用、经确认报废障碍物拆除等费用。

4.4工程发生的费用及说明:

含在报价内

4.5不可预见风险规定说明:

含在报价内

4.6合同类型:

固定总价

4.7付款方式:结算方式按鞍钢矿业集团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8招标范围:

鞍钢集团矿业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具体包括: S46414-U(代1)、S46414-S(代1)、S46414-T(代1)中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施工中的全部措施费用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自行确定,全部措施费用和不可预见风险费用全部含在报价内,碾压填方取石运距2公里。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评估业绩:在近5年已完成、正在建设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相关合同扫描件1份)。

5.5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5.6安全生产许可证。

5.7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资质文件、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7)业绩文件(扫描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

5.8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9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1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被判定无效投标文件。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流程网上招投标,网址http://bid.ansteel.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0109日至20170116 0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购买标书办法:

6.2.1注册:凡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6.2.1.1注册会员时需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线报名法人授权书,均需扫描后加盖公章,上传电子版文件。

6.2.1.2汇标书款:投标人将标书款汇入如下账号:

收款人全称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账号: 21001630504052504736

6.2.2我公司财务收到标书款后将转入汇款金额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为预存款,潜在投标人可用免费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交易平台查阅招标公告,如确认参加本项目,请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参加投标(用预存款购买标书,请在标书发放截止时间前购买标书);购买标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含附件及澄清等)要求编制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

6.3曾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过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不用再次注册。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文档投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0208 1330分。

7.3本次开标在交易平台进行,自投标截止时间90分钟内,投标供应商可查看开标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发布。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

工程计划员:

滕秀珍

联系电话

0412-5612560

工程负责人:

张彤

联系电话:

0412-5612416

产权单位联系人:

赵奎

联系电话:

15641221866

地 址:

联 系 人:

滕秀珍

电 话

0412-5612560

招标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

邮 编

114033

联 系 人

孟博

电 话

0412-673665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http://bid.ansteel.cn

序号 标题 类型 说明 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