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gt2023-ak-014
预算金额11.7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5-321917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倩186915451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03-30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3-AK-014
项目名称: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7000.00元
采购需求: 长春初级中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
 
标包1(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117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117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项目_标包11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征地65亩(4.33公顷),目前已完成选址勘界,地形图测绘,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规。
117000.001170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修建性详规服务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春初级中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春初级中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9-2022年度)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7投标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 2023年03月27日,每天 上午 08:30 至 11:30 , 下午 02:30 至 05: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03-3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联系方式:0915-3219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1869154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式:18691545132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