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资源整合共享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资源整合共享项目(项目编号:AHLA20230006),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资源整合共享项目,估算金额为52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构建跨领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城市事件协同处置和事件监测预警,实现区内各单位的公共场所视频数据共享和应用系统功能提升,计划开展公共场所视频资源整合共享。本次采购涉及交换机、光模块相关设备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01721设备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供货地点:安徽省六安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1.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6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1.2.7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2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含税总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同类项目(信息化建设或系统集成类)业绩,且累计合同总额不低于50万元。
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如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4)核心交换机须具备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工信部颁发)。
(5)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材料。
(6)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提供廉洁参选承诺书。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28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8时30分00秒。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与梅山路交口大钟楼
邮 编:237005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64-3337166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12A05室
邮 编:230031
联 系 人:李云、胡馨怡
电 话:18756037532
电子邮件:liyun.sh@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60281115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