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六十二号路市政工程复合地基、边坡工程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58.9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9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光明高新园区门户区六十二号路市政工程复合地基、边坡工程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高新园区门户区六十二号路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起点接观光路,终点接观光路,道路全线长866.374m,道路红线宽 17m,设计时速为 20km/h,为双向 2 车道的城市支路,本工程存在软弱地基,处理方法设计采用换填法和搅拌桩,本工程存在高边坡,采用锚杆格构梁支护,需对锚杆抗拔力等参数进行检测。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搅拌桩钻芯、水泥搅拌桩单桩静载试验、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平板载荷试验、锚杆(锚索)基本试验及抗拔验收试验等检测工作。具体检测内容以施工图和国家相关规范为准。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2-26 09:00至2024-02-28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589440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471552元 | ||||
7 | 结算方式: | 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检测数量,需经甲方及监理单位认可。单价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文件规定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必须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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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gcgleb@szgm.gov.cn 政务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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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13682418450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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