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保卫处学生公寓应急灯、指示牌线路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鄂采计[2018]-15193号
二、项目名称:保卫处学生公寓应急灯、指示牌线路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8万元
四、竞争性磋商信息:
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时间:2018年7月5日
竞争性磋商日期:2018年7月18日
竞争性磋商地点: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评标室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王忠友 龙鸣 张伟
五、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
产生方式 |
咸宁骏达商贸有限公司 |
网上公开征集 |
咸宁市斌诚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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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锦晨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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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咸宁骏达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柒万肆仟壹佰元整(¥74100元元)
主要成交内容:学生公寓应急灯、指示牌线路改造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
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八、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科技学院采购网 2018年7月20日
湖北政府采购网 2018年7月20日
九、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鄂财函【2016】309号相关规定,向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提出询问或质疑,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
采购人受理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三)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四)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六)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15-8231136
湖北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