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霞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6303.9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2-130208-89-01-901045
预算金额6303.99万元
招标公司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孟匡林
招标代理机构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莉莉0315-30803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霞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霞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霞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202-130208-89-01-901045),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2]15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霞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1.2项目地点:唐山市丰润区。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工程。长约1152.512米,宽度36米。主要包含: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恢复工程、通讯恢复工程及其他工程等。未尽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含初步设计)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2.1.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0月14日。注:计划工期中不包含征地拆迁时间。2.1.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合同估算价:6303.99万元。2.1.7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2招标范围: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霞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及现场洽商内容等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工程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3.2.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2.2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或附注等,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月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有效期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基本户开户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②“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惩戒(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⑤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5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②至少担任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包含道路及给水或道路及排水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提供电子证书,且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得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3.6类似业绩的要求: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1)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包含道路及给水或道路及排水工程)。(2)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及信誉。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如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要求非中小企业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合同份额的40%以上(含)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施工企业:建筑业;设计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8日09:00时起至2023年9月12日17:30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4.2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2023年9月18日13:30时前提出,发送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3时50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首页“新闻公告”中“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幸福道18号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5楼联系人:孟匡林联系人:王莉莉电话:0315-3125793电话:0315-3080383;1383257182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xyzjzbd***.*****.***特别提醒: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3.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ZB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5.“惠招标”技术支持联系方式:邮箱hbzhb***.*****.***,QQ:1738309192,电话400-780-9998(工作时间:8:00-21:30)。6.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我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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