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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53646
(三)预算金额:30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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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4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8月 |
1、对甲方日常行政、民事、刑事等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并出具书面的《咨询解答法律意见书》。 2、对甲方规范性文件、相关合同的起草、修改等出具合同修改稿标注版,并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3、对甲方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审定出具文书修改稿标注版,并出具《文书审查法律意见书》。 4、按要求协助或参与甲方与他方的协商、谈判。 5、应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调查、代发律师函等服务。 6、应甲方要求,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及突发事件的法律分析会议,为甲方重大决策及突发事件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8、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等法律事务。 9、应甲方要求,提供每年1次法治宣传、培训,提供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法律信息; 10、上述工作任务中,甲方通过微信、电话发出的日常法律咨询,乙方在收到后根据实际情况即时回复。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法律文书、合同的起草、修改等工作任务,乙方在接到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法律意见、建议或《法律建议书》。如需提供现场服务的,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甲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11、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 1 | 300,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兵 13510099037
采购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