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YGS201800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公安厅(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2、拟采购项目:物证鉴定中心2017年DNA数据库建设耗材
3、采购项目预算:1299.5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2017年DNA数据库建设耗材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刑技技术开发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承载着采集的案件嫌疑人及违法人员DNA数据信息,按照公刑【2013】1661号文件要求,公安机关的DNA建库样本和数据信息属于保密范围,不允许公安机关将采集的DNA样本委托至公安系统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检验,坚决防止出现样本流失或数据泄密现象。目前公安系统内可以为各地建库提供服务的只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个单位。因此,建议物证鉴定中心DNA数据库数据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DNA数据检验服务中心承担该项目建设任务。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杨百全 吉林省公安厅 主任法医师
于蕴波 吉林省公安厅 副主任法医师
蔡博涵 吉林省公安厅 副主任法医师
8、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2018 年 9 月 5 日起至2018 年 9 月 11 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电话:0431-81866978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于娜
电话:0431-82098759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姜峰
电话:0431-88550625
2018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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