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6GLQ)
一、招标人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框架(招标编号:TC2406GLQ),招标人为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 100% 自筹 ,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部”),下设廊坊、徐州、广州、成都、乌鲁木齐5个质量监督站,具体工作地点遍布国内各地。按照国家管网集团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过程管控,加强专项检查和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质量,对公司开展的质量检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发挥质量监督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公司管理、技术创新能力,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要求
招标范围:
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配合公司本部及廊坊、徐州、广州、成都、乌鲁木齐5个质量监督站开展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配合公司开展集团公司重点项目的质量安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物资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工作深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企业规定的相关要求。
2024-2026年技术服务暂估工作量统计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人工日需求(人·日) |
1 |
廊坊质量监督站 |
463 |
2 |
徐州质量监督站 |
333 |
3 |
广州质量监督站 |
139 |
4 |
成都质量监督站 |
212 |
5 |
乌鲁木齐质量监督站 |
635 |
6 |
质量安全检查 |
919 |
7 |
专项检查 |
1274 |
8 |
物资质量监督检查 |
768 |
9 |
配合公司本部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
300 |
10 |
合计 |
5043 |
2.3 服务期:
本框架合同有效期:两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要求的项目施工现场或相关单位所在地(均在中国境内)。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6本项目最多入围三家单位。中标单位需服从招标人规定的项目份额分配要求。如入围单位为三家,则份额分配原则如下:原则上第一中标人不低于40%且不高于45%、第二中标人不低于30%且不高于35%、第三中标人不低于20%且不高于25%。如入围单位为两家,则分配原则如下:第一中标人不低于60%且不高于65%、第二中标人不低于35%且不高于40%。
2.7服务标准: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石油石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按招标人需求及时、全面地开展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主要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管理业绩(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是指: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的PMC、IPMT、施工监理)或者石油化工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技术服务业绩或者QHSE体系审核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的首页、委托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以作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投标人截止到开标当日未在国家管网集团及所属单位招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1)、(2)、(3)、(4)项相关承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1)、(2)、(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16时00分至2024 年9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法:
4.1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购买招标文件。(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需注册并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 “(TC2406GLQ)”)。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经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潜在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4.5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10-21362559。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3时00分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来现场参加开标仪式。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4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10-213625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
联系人:崔春平
电 话:1368510145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6C 室
联系人:张霓、潘小丽
电 话:010-61954049
邮 箱:zhangni@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