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要求
1、受让方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办法》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③受让方收到《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根据标的向转让方指定账号支付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否则取消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不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本次交易结束,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受让方履约结束后无任何违约情形,转让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必须用受让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以到达转让方指定账户为准。
转让方接收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40202030922103060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和平支行
特别说明:受让方向转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3、受让方需仔细阅读《安全拆除协议》,并负责装卸设备现场其他设施、设备等的安全。
4、受让方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及办理交割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30自然日),将标的物全部拆除、清运出转让方现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拆除、清运出转让方现场所有标的物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剩余的标的物归转让方所有,此次交易结束。
5、受让方负责拆除、清运设备,保护好现场其他设施、设备等的完好。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拆除、清运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承担拆除、清运设备及垃圾清运及涉及的土建拆除恢复等一切费用。受让方在转让方限定的范围内自理因搬运设备所发生的拆墙、扩门等费用。
特别说明:
本次转让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设备转让明细表仅供参考),不含任何地上地下其他资产。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受让须知:
1、受让方人员进出转让方公司场地内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管控规定及转让方各种管理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入场。
2、受让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安监部门颁发且在时效内的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
3、设备拆除后现场卫生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干净。
4、拆除时间为每天8:30-16:30。
5、受让方自备拆除工具、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及照明灯等相关设备,动力配电应带漏电保护器和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合格的电表,自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
6、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拆除的墙体、设备、设施、电缆、电器、管路等及上述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要求及时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按转让方所规定的设备设施原值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7、受让方发生火灾、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冒烟、空气粉尘超标等环保事故的,发生因垃圾清运、厂房毁坏等被相关部门处罚的,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 ? ?8、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100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 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10: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正定县梦龙路纺织服装基地内常山纺织工业园(厂区西门)
3、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33025393
?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当地疫情管控规定及公告要求的时间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进行现场勘查。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账户:
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3119016568104030621173127
一、《河北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制定。适用于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的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河北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hebaee.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河北产权市场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北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河北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河北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河北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有关事项通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按照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即时行权。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须知》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河北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二十一、未竞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河北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河北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项。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河北产权市场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河北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河北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