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安装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现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DSA机房及辅助防护等措施全部竣工日期:2023年5月29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武汉市第三医院公共卫生科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