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贵州省纳雍县董地乡罗嘎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文件以黔水计【2018】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纳雍县董地乡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任务为纳雍县董地乡罗嘎小河治理河段两岸防洪,工程效益为保护人口0.18万人,保护农田0.069万亩;防护区等级为Ⅳ等,基本同意本工程设计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采用新建护岸、清淤疏浚等措施治理纳雍县董地乡罗嘎小河(从焦家冲至罗嘎小河与董地河汇口处河段)和赵家寨支流(赵家寨与罗嘎小河汇口以上0.366km河段),河道综合治理长度2.5km,其中左、右岸新建防洪堤4.51km,河道清淤长度2.5km。基本同意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分段采用以下堤型:①生态袋护岸;②上不采用三维土工网+草皮护坡、下部采用格宾护脚的堤型。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3.5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6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关键岗位人员配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有在建项目。3.9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6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6日09时00分至2019年04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1,2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不包括银行保函)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帐户名称、账号、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帐,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4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7.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7.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7 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招标人: | 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鑫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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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纳雍县董地乡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办流仓安置小区瑞丰铭城3号楼805室 |
邮编: | 553304 | 邮编: | 551700 |
联系人: | 丁奎 | 联系人: | 赵涛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15208572776 | 手机号码: | 18744941023 |
传真: | / | 传真: | / |
网址: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0707001100001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