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27.5%双氧水(h2o2)、98%硫酸(h2so4)、
30%液碱(naoh)、硫酸亚铁(feso4)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27.5%双氧水(h2o2)、98%硫酸(h2so4)、30%液碱(naoh)、硫酸亚铁(feso4)采购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河路1500号
2.2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厂三期工程,设计规模为 8.0 万 m3 /d,设计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 准。
浓硫酸用量(液体质量分数 98%)、双氧水用量(液体质量分数 27.5%)、硫酸亚铁(feso4)用量(质量分数 90%)、液碱用量(液体质量分数 30%)
2.2.1.标项1:本次招标双氧水用于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生产运行,总供约300立方,实际需求量会根据将来工艺变更或水量及水质变化产生的投加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供货期为2023年 1 月~2023年 2 月 28 日,产品需符合gb/t1616-2014(工业级双氧水标准),27.5%合格品标准。
2.2.2. 标项2:本次招标浓硫酸用于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生产运行,总供约900立方,实际需求量会根据将来工艺变更或水量及水质变化产生的投加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供货期为2023年 1 月~2023年 2 月 28 日。所有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gb/t534-2014质量分数98%工业硫酸一等品标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3标项3:本次招标30%液碱(naoh)用于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生产运行,总供约450立方,实际需求量会根据将来工艺变更或水量及水质变化产生的投加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供货期为2023年 1 月~2023年 2 月 28 日。产品需符合gb209—2006(工业级液碱标准),30%液体naoh,规格为il-it-ii,合格品标准;关于液碱浓度,本次招标液碱质量分数为30%。
2.2.4标项4:本次招标硫酸亚铁(feso4)用于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三期生产运行,总供约为300 吨,实际需求量会根据将来工艺变更或水量及水质变化产生的投加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供货期为2023年 1 月~2023年 2 月 28 日。产品须符合 gb /t 10531- - 2016 水处理剂硫酸亚铁(固体)Ⅱ类标准
说明:一个投标人可以参加标项1---标项4的任一一个标项的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1-4个标项(标项1、标项2标、标项3、标项4)的投标。
2.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投标截至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030190271@qq.com,提交疑问截至日为2022年12月29日17:00。招标人将于2022年12月31日17: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具有浓硫酸、液碱、双氧水和硫酸亚铁生产或经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根据所投标项要求相应资格证明要求)。
3.2投标人应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予配套(提供资质证书和相关意向证明承诺书)。
3.32019年以来具有危化品供货经验证明(所投标的对应药剂业绩合同均可)及该销售合同的检验报告证明一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14时00分。
5.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