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技术工业村T204-0007号地块运营商自行公开招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0025004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88115609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X002500436 项目名称 高新技术工业村T204-0007号地块运营商自行公开招商
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1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规划调整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法制文化公园
装修情况 其他(现状为法治文化公园) 面积/数量 16485.70平方千米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其他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5年
免租期 6个月(原则上不设免场地运营服务费期,确因装修周期较长等需要免场地运营服务费期的,由运营方提出书面申请,但最高不超过设置标准,免场地运营服务费期均含围合施工、装修及消防主体、装修申报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协议起始日起执行。)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3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园区文体配套服务)
履约条件 1.竞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选方有拒绝其参加竞选的权利;
2.竞标人已充分知悉地块土地用途、投标前已认真开展业主调研,知悉并接受项目运营存在的风险及可能引发的投诉,确保可以场地可以正常经营。
3.承诺中选后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按招商人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运营合作协议》《风险提示》《客户承诺函》,完全接受相关条款且不做更改。逾期则视为违约,招选方有解除其成功中选的权利;
4.竞标人须充分知悉本场地性质及场地的工程条件,且有实地踏勘本场地各项工程条件。承诺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要求办理施工备案等手续,根据物业实际使用用途进行改造,完成相关报审、报验和验收工作,及与周边业主的沟通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若运营方无法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或因城市更新或旧改的要求,或政策、规定等变化及周边业主投诉等原因导致该地块不能使用,招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应损失,无条件终止运营、腾空场地并恢复原状;
5.竞标人须承诺本项目定位为园区文体配套服务,场地用途符合本次招商业态限定。招选方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所报用途和业态不符合项目规划,招选方有权拒绝我司参加评选。
6.运营方须按招商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需结合运营规划方案及报批报建审批结果开展相关场地改造,并在正式施工前报批装修方案。运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运营规划方案,若后期确有调整需要的,须经招选方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7.场地使用期内,运营方不得不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协议约定的经营业态和经营品牌,若涉及商标侵权等情形,自行承担责任。
8.场地使用期内,运营方不得将使用场地之全部或部分交由任何第三方管理和使用,亦不将场地运营服务协议书转让给第三方,包括运营方的关联企业(本条第三方系指除场地使用人及场地使用人分支机构之外的任何人;关联企业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9.场地使用期内,如因片区整体城市更新或旧改、地铁施工等因素要求停止经营、场地拆除,运营方须无条件予以配合,相关损失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10.运营方须承诺在以往与产权所有人的物业租赁或场地使用行为中,不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如运营方或运营方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招选方有拒绝运营方竞标的权利。
11.运营方已知悉本场地的使用性质和使用本场地可能面临的风险,知悉场地消防、设计及装修的审批风险,并知悉场地使用期间可能产生被投诉、纠纷及处罚风险,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不得因此类风险的发生以任何理由向招选方索赔。
其他补充说明 1.运营用途限定为园区文体配套服务。运营方须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明确具体使用规划,按报批报建程序进行施工。运营方须确保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市及南山区相关文件规定(含安全和消防),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否则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招选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运营方应在正式经营前向高新建公司报备场地经营的项目名称,明确场地整体规划及具体使用功能。协议期内,未经招选方书面同意,运营方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5万元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竞标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竞标评审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自动延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标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工商信息查询,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竞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近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应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竞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失信被执行查询信息);
4.竞标人须具备场地运营所必需的经营经验、资金资源、专业运营能力,拥有1个参与运营的类似场地运营案例;
5.竞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运营规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定位分析、项目规划用途、运营策略、场地装修改造计划及成本收益测算等内容。招商人将对规划运营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有权拒绝不符合招商需求的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商信息查询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品牌商标注册证明及相关授权材料,或相关行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7.1个参与运营的类似场地运营案例的合同关键页及现场照片;
8.承诺函;
9.招商风险提示;
10.场地使用意向确认书;
11.申请落位客户方案概况表。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出租方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十道深圳软件产业基地2栋C座2楼高新建公司
业务咨询人员1 黄小姐 业务咨询电话1 18811560928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十道软件产业基地2栋C座2楼高新建公司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万元
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高新园南区支行
开户账号:4000 0272 1920 0020 390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T204-0007号地块位于高新南七道、科技南二路、科创一路和科创二路的围合区域。现状为法治文化公园。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96)005号)约定(见附件1),高新建公司拥有T204-0007号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面积约16485.7㎡;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即1996年1月28日至2046年1月27日;土地用途为荔枝林,为永久保留的工业村内绿地,不允许兴建任何建筑。招选人提供T204-0007号地块作为运营场地,运营方负责场地的升级改造及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经营责任。场地运营收入归运营方所有,运营方自负盈亏,按标准支付运营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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