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新型城域波分(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3-161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鲁大博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娟177780230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新型城域波分(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新型城域波分(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ZJZB-2023-16122。
2.2项目概况:新型城域波分产品(2023年)招标。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本公告第3.3.2条关键技术指标。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在全部中标省份的售后服务团队设置,且每个中标省份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授权函,以及制造商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全部关键技术指标:
3.3.3投标产品应是自主研发、生产(仅接受生产环节OEM)且成熟稳定的产品,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应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研发、生产工厂并提供详细地址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OEM生产,则需提供代工工厂详细生产地址及长期稳定代工合作的相关证明;
(2)提供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以发票开具日期或报关日期为准)用于投标产品生产或研发所采购核心器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至少包含CPU芯片、FPGA、存储芯片、DCO模块;
(3)提供用于投标产品主要研发及检测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至少包含误码仪、网络分析仪相关的名称、厂商、型号、检验证书、实物照片等材料信息。
(4)提供用于投标产品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关证明,其中至少包含贴片机、波峰焊,如为OEM生产,则需提供代工工厂用于投标产品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可能作为供应商考察及后续评审依据,申请人务必上报齐全,如本次未上报齐全,后续将不允许补充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的相关资料。
3.3.4申请人近3年(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应在国内大型企业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的应用案例,此处投标同类产品为WDM(不含无源产品)、OTN、SDH产品。
注:以上资料可能作为供应商考察及后续评审依据,申请人务必上报齐全,如本次未上报齐全,后续将不允许补充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的相关资料。
3.4现场考察
3.4.1本次资格预审如招标人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申请人应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和招标阶段的评分依据。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应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现场考察。
3.4.2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评价检测
3.5.1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2条款全部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2评价检测中将进行同质化检查,投标产品高度相似且不能证明其为自主研发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外观:槽位布局、主控板位置、接口板布局及位置等;
(2)板卡外观:端口数量、模块位置、散热孔位置等;
(3)电路板:电路板布局、核心器件(CPU芯片、FPGA、光模块、业务板与子框背板连接器、散热片等)的布局布线(含器件镜像放置、散热片缩放),PCB尺寸/厚度/外形等;
(4)核心器件:CPU芯片、FPGA、存储芯片、DCO模块等核心器件的厂商、型号版本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0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100033
联系人:鲁大博
电话:010-58573200
传真:/
电子邮件:ludb@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编:100031
项目联系人:丁娟、冯耿星、石羽、姚姗姗、陈宇昕、苏京
电话:17778023062(丁娟)
电子邮件:dingjuan.gyl@chinaccs.cn
传 真:/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516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新型城域波分(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ZJZB-2023-16122。
2.2项目概况:新型城域波分产品(2023年)招标。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1 | DCI-BOX | 新型城域波分设备 | 光层设备约1340套电子架约1900个 OTU约3400块 | 详见本公告第3.3.2条关键技术指标 | 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本公告第3.3.2条关键技术指标。
2.7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在全部中标省份的售后服务团队设置,且每个中标省份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申请资格预审或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设备制造商授权函,以及制造商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全部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机框要求 | (1)支持19英寸600nm深标准机柜安装。 (2)散热方式应为前面板进风,后面板出风《无需风扇故热的设备除外)。 (3)电源、风扇、主控应支持冗余备份功能,且须支持热插拔。 |
2 | 光层板卡要求 | (1)提供C波段光放大器,最大输出功率不低于21.5dBm,工作波长范围不低于1528.38nm~1567.54mm。 (2)C波段光放板卡:端站的BA可调增益范围不少于8~18dB,光放板卡端站的PA和线放站的LA可调增益范围均不少于15~25dB、22~35dB。 (3)WSS板卡须内置C波段光放,采用Twin方案,支持维度9维,端口设置100GHz谱宽时,任意端口的3dB谱宽不低于75GHz。 |
3 | 电层板卡要求 | (1)客户侧4x100G +线路侧400G,客户侧支持100GE、OTU4、100GE Flex E三种业务接入,线路侧须采用CFP2-DCO模块。 (2)客户侧100G+10x10G+线路侧200G,客户侧支持100GE、OTU4、100GE Flex E、10GE-LAN、OTU2、STM-64、10GE-WAN七种业务接入,10G客户侧采用SFP+封装的光模块,线路侧须采用CFP2-DCO模块,支持16QAM和QPSK两种调制方式。 (3)客户侧2x100G+线路侧200G ,客户侧支持100GE、OTU4、100GE Flex E三种业务接入,线路侧须采用CFP2-DCO模块,支持16QAM和QPSK两种调制方式。 |
4 | 线路侧模块传输能力要求 | (1)线路侧400G 16QAM性能及传输能力符合QCT2671-2020标准中5.1.2章节要求。 (2)线路侧200G 16QAM性能及传输能力符合YD/T 3964-2021标准中6.2.1章节要求。 (3)线路侧200G QPSK性能及传输能力符合YD/T 3783-2020标准中6.2章节要求。 |
5 | 电源要求 | 必须支持-48V DC、220V AC和240V HVDC供电。 |
6 | 性能要求 | 必须满足温度在-5℃~45℃、湿度在15%~90%范围内进行72小时高低温循环无误码/丢包。 |
7 | 开放接口支持要求 | 要求厂商支持符合《中国电信城域波分设备管理技术规范》和YANG模型要求的开放接口。 |
8 | 光电解耦要求 | 要求厂家支持光电解耦,即不同厂家光、电层设备支持混合组网。 |
9 | EMS网管 | 要求厂商网管支持管控功能要求(如下),要求具备图形界面。 管控功能要求: (1)网络管理:支持子网、网元、机框、板卡、端口的新建、删除、参数查询/修改。 (2)告警管理:支持查看网元、板卡、业务等维度的当前及历史告警。 (3)性能管理:支持查看网元、板卡、业务等维度的当前及历史性能。 (4)业务管理:支持对业务进行端到端创建、删除、信息查询/修改。 (5)系统管理:支持系统日志查看、导出。 (6)用户管理:支持网管用户新增、删除、修改。 |
3.3.3投标产品应是自主研发、生产(仅接受生产环节OEM)且成熟稳定的产品,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应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研发、生产工厂并提供详细地址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OEM生产,则需提供代工工厂详细生产地址及长期稳定代工合作的相关证明;
(2)提供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以发票开具日期或报关日期为准)用于投标产品生产或研发所采购核心器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至少包含CPU芯片、FPGA、存储芯片、DCO模块;
(3)提供用于投标产品主要研发及检测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至少包含误码仪、网络分析仪相关的名称、厂商、型号、检验证书、实物照片等材料信息。
(4)提供用于投标产品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关证明,其中至少包含贴片机、波峰焊,如为OEM生产,则需提供代工工厂用于投标产品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可能作为供应商考察及后续评审依据,申请人务必上报齐全,如本次未上报齐全,后续将不允许补充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的相关资料。
3.3.4申请人近3年(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应在国内大型企业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的应用案例,此处投标同类产品为WDM(不含无源产品)、OTN、SDH产品。
注:以上资料可能作为供应商考察及后续评审依据,申请人务必上报齐全,如本次未上报齐全,后续将不允许补充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8日的相关资料。
3.4现场考察
3.4.1本次资格预审如招标人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申请人应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结果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和招标阶段的评分依据。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应承诺接受本项目的现场考察。
3.4.2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评价检测
3.5.1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2条款全部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2评价检测中将进行同质化检查,投标产品高度相似且不能证明其为自主研发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外观:槽位布局、主控板位置、接口板布局及位置等;
(2)板卡外观:端口数量、模块位置、散热孔位置等;
(3)电路板:电路板布局、核心器件(CPU芯片、FPGA、光模块、业务板与子框背板连接器、散热片等)的布局布线(含器件镜像放置、散热片缩放),PCB尺寸/厚度/外形等;
(4)核心器件:CPU芯片、FPGA、存储芯片、DCO模块等核心器件的厂商、型号版本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0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100033
联系人:鲁大博
电话:010-58573200
传真:/
电子邮件:ludb@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编:100031
项目联系人:丁娟、冯耿星、石羽、姚姗姗、陈宇昕、苏京
电话:17778023062(丁娟)
电子邮件:dingjuan.gyl@chinaccs.cn
传 真:/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2516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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