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修缮工程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5.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824700
(三)预算金额:52,877.52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6-13 17:09:07 ~ 2023-06-16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6-19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尹杨辉 23880635
采购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2023年06月13日
查看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824700
(三)预算金额:52,877.52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工程周期:8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50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按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施工总承包。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其他材料: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对河口水闸进行零星修缮,内容如下:一、会议室:1、封堵原一楼会议室大门4.12平方(规格1900mm*2170mm);2、在一楼会议室左侧重新安装一个大门3.15平方(规格15000mm*2100mm);3、安装380V空气正泰开关电箱2套、俊朗多用插座2套、6平方通宝电线120米及2.5平方通宝电线80米);二、右岸路口增设水泥墩3个(规格长1m*宽0.6m*高0.5m);三、防汛仓库、发电机房、配电房和消防泵房铺设地坪漆264平方;四、东江大堤铺设斑马线96平方;五、原东江抽水站设备室铺设水泥混凝土10.37立方等。(具体详见清单) | 1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报价单位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因预算工程量可能会与实际工程量有变差,故本项目以包干方式承包(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
2 |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
3 | 该项目质保期为期一年,在保质期内,凡涉及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6-13 17:09:07 ~ 2023-06-16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6-19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尹杨辉 23880635
采购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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