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规定,现就《漳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双鱼岛轻文旅产业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4日,如认为本实施意见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zhangling@cmhk.com,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6—6851010。
漳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漳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双鱼岛轻文旅产业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旅产业是低碳经济时代我国大力扶持发展、符合新发展观的第三产业新模式,文旅经济是消费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消费内容、结构、模式、消费能力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福建省《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优化我区文旅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发挥双鱼岛作为开发区文旅产业的龙头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双鱼岛规划定位为国际旅游岛,作为开发区重要的文旅产业发展承载地,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双鱼岛范围内的中短期轻文旅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以下统称为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中短期轻文旅项目指以文化、历史、艺术等元素为基础,立足本地旅游、文化、民族、沿边开放等优势,以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国际购物、旅游休闲、体育运动等为主题,通过打造特色景区、特色民宿、特色商业、景观艺术、文化村落、文化主题活动等方式,推动旅游与文化的融合,满足游客对文化体验和旅游愿望需求的投资小,适合大众休闲消费的文旅项目。
二、扩宽用地模式,提升土地效益。持有双鱼岛未利用的存量土地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以及向前述权利人租赁双鱼岛土地而享有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以下统称为投资主体),在不影响整岛开发实施的前提下,可在所持有且未利用的双鱼岛存量土地上,投资开发建设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使用土地期限,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时序安排,结合产业特点、企业规模、用地性质及土地证载剩余年期等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土地使用期限。
三、简化审批方式,促进项目落地。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应按照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规定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并以自持双鱼岛未利用的存量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以持有合法有效的双鱼岛未利用的存量土地《租赁合同》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及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适用本实施意见的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不予办理包括土地、所形成的建(构)筑物等在内的各项产权登记,不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依法合规经营,保障收益权益。中短期轻文旅项目投资主体,在项目使用土地期限内,有权在项目审批及规划条件范围内依法合理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享有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到期后或因规划建设需要应无偿拆除。符合相关政策的,在土地使用期内或到期后可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强化与监测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落地。
六、有效期。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按照本实施意见完成项目建设的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在项目使用土地期限内仍适用本实施意见。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解释部门。本实施意见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漳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4月15日
漳州开发区关于支持双鱼岛轻文旅产业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旅产业是低碳经济时代我国大力扶持发展、符合新发展观的第三产业新模式,文旅经济是消费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消费内容、结构、模式、消费能力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福建省《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优化我区文旅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发挥双鱼岛作为开发区文旅产业的龙头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双鱼岛规划定位为国际旅游岛,作为开发区重要的文旅产业发展承载地,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双鱼岛范围内的中短期轻文旅及相关配套产业项目(以下统称为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中短期轻文旅项目指以文化、历史、艺术等元素为基础,立足本地旅游、文化、民族、沿边开放等优势,以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国际购物、旅游休闲、体育运动等为主题,通过打造特色景区、特色民宿、特色商业、景观艺术、文化村落、文化主题活动等方式,推动旅游与文化的融合,满足游客对文化体验和旅游愿望需求的投资小,适合大众休闲消费的文旅项目。
二、扩宽用地模式,提升土地效益。持有双鱼岛未利用的存量土地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以及向前述权利人租赁双鱼岛土地而享有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以下统称为投资主体),在不影响整岛开发实施的前提下,可在所持有且未利用的双鱼岛存量土地上,投资开发建设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使用土地期限,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时序安排,结合产业特点、企业规模、用地性质及土地证载剩余年期等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土地使用期限。
三、简化审批方式,促进项目落地。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应按照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规定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并以自持双鱼岛未利用的存量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或以持有合法有效的双鱼岛未利用的存量土地《租赁合同》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及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适用本实施意见的中短期轻文旅项目,不予办理包括土地、所形成的建(构)筑物等在内的各项产权登记,不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依法合规经营,保障收益权益。中短期轻文旅项目投资主体,在项目使用土地期限内,有权在项目审批及规划条件范围内依法合理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享有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到期后或因规划建设需要应无偿拆除。符合相关政策的,在土地使用期内或到期后可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
五、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强化与监测工作。健全制度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落地。
六、有效期。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按照本实施意见完成项目建设的中短期轻文旅项目,在项目使用土地期限内仍适用本实施意见。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用地,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解释部门。本实施意见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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