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111601062
预算金额7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11116010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三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济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台式安瓿瓶、西林瓶静脉药物调配机器人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111601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台式安瓿瓶静脉药物调配机器人 其他医疗设备台式安瓿瓶静脉药物调配机器人:数量:1台。1.操作界面:配备≥10寸彩色液晶显示屏,触摸屏控制;2.动力原理:设备组成全部采用精密电机组件,核心模块电机,控制器和传感器均为进口。 3.信息功能:系统需具有能与医院HIS、PIVAS信息系统对接功能,实现调配处方信息的自动获取;4.调配模式:系统需具备单副调配及统排调配的功能,对接HIS系统,可满足临床不同的调配需求;5.药液残留率≤3.5%,设备安瓿开瓶成功率≥99.8‰;6.安瓿瓶规格(ML):可调配各种规格各种品牌的安瓿瓶,并可设置药品数据库,针对不同特性的药品进行个性化设置;★7.注射器规格(ML):无封闭耗材,采用常规医用注射器,或选用医院现有品牌的注射器;8.溶媒袋规格(ML):可适用各种规格各种品牌的溶媒袋,包括塑料瓶,可立袋,软袋等;9.信息闭环:设备需逐一记录处方调配信息,至少保留3个月以上的配药记录,同时支持数据上传功能,可在系统后台自动生成配置数据表;10.调配效率:平均调配速度≤15s/支(瓶),针对临床上大剂量处方和统排模式的调配需求,并具有不间断补药和自动卸瓶功能;★11.放药装置:8工位圆盘结构,设备提供连续循环上药模式,具有自动消毒功能,支持配药和上药同步进行;12.人药分离,配药过程中操作人员不直接接触药物与注射器; 13.配套清洁专用车;14.系统可免费升级;15.具有远程诊断和修复功能。配置清单:1.台式安瓿配药机主机1台2.安瓿配药流程控制系统1套3.安瓿配药人机交互系统1套4.安瓿配药辅助复核系统1套5.电源线1个6.无线网卡1个7. 扫码枪 1个1729000
2 台式西林瓶静脉药物调配机器人 其他医疗设备台式西林瓶静脉药物调配机器人:数量:1台1.操作界面:配备≥10寸彩色液晶显示屏,触摸屏控制;2.动力原理:设备组成全部采用精密电机组件,核心模块电机,控制器和传感器均为进口,运行稳定。3.信息功能:系统需具有能与医院HIS、PIVAS信息系统对接功能,实现调配处方信息的自动获取;4.调配模式:系统需具备单副调配及统排调配的功能,对接HIS系统,可满足临床不同的调配需求;5.药液残留率≤3.5%;6.西林瓶规格(MM):可调配各种规格各种品牌的西林瓶,并可设置药品数据库,针对不同特性的药品进行个性化设置,适用于各种油性,水剂,粉剂等类型的西林瓶规格的药品;★7.注射器规格(ML):无封闭耗材,采用常规医用注射器,或选用医院现有品牌的注射器;8.溶媒袋规格(ML):可适用各种规格各种品牌的溶媒袋,包括塑料瓶,可立袋,软袋等;9.信息闭环:设备需逐一记录处方调配信息,至少保留3个月以上的配药记录,同时支持数据上传功能,可在系统后台自动生成配置数据表; 10.调配效率:平均调配速度≤15s/支(瓶),针对临床上大剂量处方和统排模式的调配需求,并具有不间断补药和自动卸瓶功能;★11.放药装置:双药盘结构,设备提供连续循环上药模式,具有自动消毒功能,支持配药和上药同步进行;12.人药分离,配药过程中操作人员不直接接触药物与注射器; 13.配套清洁专用车;14.系统可免费升级15.具有远程诊断和修复功能配置清单:1.台式西林配药机主机1台2.西林配药流程控制系统1套3.西林配药人机交互系统1套4.西林配药辅助复核系统1套5.电源线1个6.无线网卡1个7.扫码枪1个1729000
 合计金额小写: 145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伍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台式安瓿自动配药设备

深圳博为医疗机器人有限公司

AL-AB-02

1

729000

729000

台式西林自动配药设备

深圳博为医疗机器人有限公司

AL-XL-04

1

729000

729000

总计金额:1458000元(壹佰肆拾伍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 个工作日 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甲方的采购办、设备科和使用科室与乙方共同对设备现场开箱视验货,并出具收货清单。若视验货时发现设备数量、品种、规格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后续问题处理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一切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特殊防护、安装调试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安装运输及调试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按交付货物的总额的1%交付违约金,延期3月仍未完交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12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0,说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按合同总价款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设备验收合格进入履约保证期,履约保证期满后,符合售后服务要求。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茂支行(湖南济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305018236360000037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证照齐全。制造商须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乙方必须保证:①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②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安装图、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构件、机械安装图、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安装和验收报告);③提供产品相关的证照证件原件(如为进口商品,则需提供合法的进口报关资料、完税凭证、商检证明等资料)。若因产品质量或设计缺陷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因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所造成的民事纠纷,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负责办理该产品所有政府职能部门准入使用证件、计量检测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检测证、批准文书、生产批号及产品说明),交付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线下合同为准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以线下合同为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此合同与线下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1114房
法定代理人: 昝家宁 法定代理人: 邬智勇
委托代理人: 彭晖 委托代理人: 郭君
电话: 0731-85171596 电话: 0731-81861575
传真: 0731-8515109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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