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金额
301.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1.3万元
招标公司绥宁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唐春福137891516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丽红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宁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3]0235
3、采购代理编号:HNXWZB-2023-CG-068
4、采购项目预算:3013064.1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响应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t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承诺保证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即项目负责1人、技术负责1人、专职安全员1人,项目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磋商。本次磋商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项目部(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杉木坳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二楼)
3、方式:采取线下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红章)领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磋商时间: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杉木坳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二楼)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响应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询问及质疑:
1、响应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响应人认为响应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响应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唐春福
2、电话: 13789151621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29号
(3)联系人:唐春福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13789151621
(6)电子邮箱:798882647@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博雅西路1、2号(绥宁县项目部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杉木坳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二楼)
(3)联系人:尹丽红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17873966118
(6)电子邮箱: 1592583963@qq.com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磋商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五、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宁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对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2、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3]0235
3、采购代理编号:HNXWZB-2023-CG-068
4、采购项目预算:3013064.1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审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审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响应人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t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工期 (日历日) | 采购项目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绥宁县红岩镇谢家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 土地平整911亩;土壤改良1579亩;修建灌溉渠道1.911km,排水渠0.259km;修建田间道路1.493km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90 | 3013064.11 | 3013064.11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承诺保证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即项目负责1人、技术负责1人、专职安全员1人,项目关键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磋商。本次磋商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 年 11 月 0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项目部(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杉木坳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二楼)
3、方式:采取线下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红章)领取磋商文件。
七、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磋商时间: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杉木坳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二楼)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响应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九、询问及质疑:
1、响应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响应人认为响应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响应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唐春福
2、电话: 13789151621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绿洲大道29号
(3)联系人:唐春福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13789151621
(6)电子邮箱:798882647@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巽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博雅西路1、2号(绥宁县项目部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杉木坳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对面二楼)
(3)联系人:尹丽红
(4)邮 编: 422600
(5)电 话: 17873966118
(6)电子邮箱: 1592583963@qq.com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磋商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五、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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