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6辆公车—别克小型普通客车川A0V179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1sc1003006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成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8-861352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6辆公车—别克小型普通客车川A0V179
挂牌日期:2021-11-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2021SC100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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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6辆公车—别克小型普通客车川A0V179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7,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1-11-0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根据四川天成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成评报字[2021]16号: (一)丰田牌GTM7240GB(渝FCC028)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证载所有人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玉澜路证券营业部。对委估的资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上述资产为该公司所有,如果资产出现产权问题,与承做本次资产评估的机构、评估人员无关。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本报告结论是进行资产处置的参考依据,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处置时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2.评估价值未考虑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已经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也未考虑车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欠费、欠税、处罚款等依法应交纳的费用,是以车辆在评估基准日不欠税费无处罚款的状态下得到的评估,未考虑委估资产后续交易、维修过程中花费的费用。 3.勘查受限:对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只从其可见实体外部进行勘察,并尽职对其内部存在问题进行了解,但未对资产内部的技术数据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4.本次评估结论为含税价,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5.本次评估,评估价值未考虑车辆的车牌号码价值。 二、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辆公车,所有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单独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本次转让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报告及其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及提醒等内容。 (三)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四)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以四川天成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作为参考,按车辆现状进行交割。 (五)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如过户前产生罚款和扣分,由转让方承担。 (六)本次处置的车辆过户前的违章由转让方负责。 (七)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牌费等)由受让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交接事项:《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九)标的车辆展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人:何成杰 联系电话:028-86135223 (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机动车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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