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个贷资料录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1272fw00150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先生177665333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个贷资料录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31272FW001500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个贷资料录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Z31272FW001500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主要负责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个贷资料集中扫描及录入工作。个贷业务资料集中扫描是指服务提供商工作人员进驻我行场地,按照我行个贷业务纸质资料内容,利用我行扫描设备,将纸质资料内容扫描至个人信贷管理系统指定模块的业务操作。个贷业务信息集中录入是指服务提供商工作人员进驻我行场地,按照我行系统提供的影像或纸质材料,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指定要素的业务操作。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是依法成立和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通过业界公认较为权威的资质认证,如人力资源相关资质、劳务派遣相关资质等;  
    3、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4、投标人服务方案思路清晰,管理制度合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提供金融系统服务或各大企事业单位服务案例3个及以上的,所有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6、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6月0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个贷资料录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主要负责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个贷资料集中扫描及录入工作。个贷业务资料集中扫描是指服务提供商工作人员进驻我行场地,按照我行个贷业务纸质资料内容,利用我行扫描设备,将纸质资料内容扫描至个人信贷管理系统指定模块的业务操作。个贷业务信息集中录入是指服务提供商工作人员进驻我行场地,按照我行系统提供的影像或纸质材料,在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录入指定要素的业务操作。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4、服务地点: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及分支机构。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总控制价为所有费用发生额的15%(含税)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到2023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00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3)营业执照;
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037638612@qq.com ,逾期不予受理。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完整报名材料扫描件送达邮箱时间和报名费汇款(或现金)到账时间中最后者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和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zzzb.net/)发布。
3、标书款汇款账户:
(1)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451-883151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17766533359
电子邮件:10376386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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