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排水管道修复改造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4]110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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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排水管道修复改造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排水管道修复改造项目(一期)(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110),现发布本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的提问

 

 

疑问1: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并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此条款表达意思是否为: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

答复:是的。

 

 

疑问2: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并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此条款表达意思是否为:直至本工程完工并预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

答复否,详见疑问1及答复。

 

 

疑问3请明确本项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答复:本项目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部分的补充通知。

 

疑问41、本工程弃渣外运运距按7km包干计算,渣土收纳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2、本项目管道拆除费用已包含在挖沟槽土方综合单价中,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单独计取,请修改;3、机制砂用于回填、垫层,单价67.96元/m3,明显低于市场价,请修改。

 

 

 

答复:1、本工程弃渣外运运距按7km计算,由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运距报价,根据承发包双方认可的弃土点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2、渣土收纳费按承发包双方签证、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据实办理结算。

3、计算土方开挖时未扣除管道所占体积,土方开挖时已直接挖除管道,管道拆除不另外计取,管道拆除费用已包含在挖沟槽土方综合单价中。

4、机制砂用于回填、垫层,单价按《泉州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第8期的价格计取,不调整。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

① 23项 款号18.1/16.8.1 条款号有误,现修改为款号18.1/18.2.1”。

 23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保函形式 中 “泉发改规〔2022]3号已经停止执行,现修改为按泉发改规(2023)5号执行

 23项投标保证金 年度保证金中 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现修改为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将《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函同时提交(若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泉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应补足超出部分的投标保证金,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递交)。

2、招标文件 第三章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遗漏了安全员的要求,增加 安全员:1人(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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