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苍溪县中医医院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824202200057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苍溪县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高本岭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839-5667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苍溪县中医医院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6-10 08:10
项目概况 苍溪县中医医院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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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824202200057 | ||
项目名称 | 苍溪县中医医院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700000 | ||
最高限价 | 700000 | ||
采购需求 | 贯彻国家深化医改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医改文件和 DRGS 医保支付方式,调整医院经营理念和模式、优化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深化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管理,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医院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向临床一线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整体提升医院的经营能力,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其内容应包括:医院绩效管理体系的咨询、设计、培训及实施服务,并提供配套的绩效管理软件。 附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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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180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2年06月10日到2022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 | ||
方式: | 网络获取 | ||
售价: | 154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2年06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 | ||
六、公告期限 |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苍溪县中医医院 | ||
地址: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城区江南干道二段123号 | ||
联系方式: | 高本岭:139812861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 | ||
联系方式: | 张老师:0839-56679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玮 | ||
电话: | 15883916733 |
性争竞采购编号:510824202200057苍溪县中医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苍溪县中医医院件文商磋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8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一章磋商邀请2目录2022年6月共同编制
第一章磋商邀请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模板)72第七章评审方法5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1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9
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五章。四、采购项目简介: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采购项目:苍溪县中医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一、项目编号:510824202200057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苍溪县中医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苍溪县中医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2.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7.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4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费缴至支付宝账号276380974@qq.com。(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报名及购买文件。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十二、联系方式十一、磋商地点: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接受邮寄或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活动开始时间:2022年6月28日10:00(北京时间)。报名方式:由于疫情的原因,本次只接受网络报名,经办人员将以下报名资料传至我公司邮箱(276380974@qq.com):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购买登记表(以上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收到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83916733联系人:董老师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城区江南干道二段123号采购人:苍溪县中医医院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自备)、测量体温、扫码亮码后方可进行疫情防控登记,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进场人员应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十三、疫情防控联系电话:0839-5667999联系人:张老师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预算金额 | 采购预算:70万元。 |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70万元。 报价方式: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 |
3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 | |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非固定总价报价时)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评审优惠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的规定,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扣除: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折扣)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不重复价格折扣。 二、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的报价。 | |
7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产品:无 (根据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填写强制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认证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产品:无(根据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 |
8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
9 | 磋商保证金 | 本次磋商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 |
10 | 履约保证金 | 为了积极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 号)精神,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 | |
11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5667999 | |
12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5667999 | |
1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5667999 | |
14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5667999 |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荟今味2楼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5667999 质疑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邮寄前提前书面告知代理公司,逾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 (1)供应商:指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一次性质疑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否则将不予接收。 (3)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送达代理公司,逾期送达的质疑函概不受理。 (4)对中标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送达代理公司,逾期送达的质疑函概不受理。 (5)质疑书格式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执行,否则将被拒收。 (6)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必须是本单位法人或隶属于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具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缴款证明原件或当地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苍溪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徐女士、安先生 联系电话:0839-5283971 联系地址:苍溪县滨江路中段39号 邮政编码:628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
17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
18 | 政采贷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 | |
19 | 代理费用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 |
20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
21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
22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文件的数量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性响应文件 | 正本1份,副本2份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 正本1份,副本2份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文档 | 1份(Word或PDF格式 (签章版) |
24 | 投标文件的包装 | 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苍溪县中医医院。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恒正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7.磋商保证金: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分: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2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12.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服务方案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详见第三章,应当提供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技术、服务应答表;
报价部分其他部分。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4)其他磋商文件和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加盖公章)。(3)磋商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磋商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2)商务应答表;(1)证明磋商供应商业绩或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如有提供证明材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第三部分:电子文档(2)磋商供应商每项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磋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表”。本次报价要求: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磋商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或PDF,电子文档与响应文件不符,以响应文件为准,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磋商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磋商编号、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20.4本次采购接收邮寄或现场提交的响应文件。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2采购代理机构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未通过的原因。20.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1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
24.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规定的专用账户交纳。
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
29.合同公告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7.补充合同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0.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项目组进场完成医院绩效管理调研报告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33.1支付方式:33.资金支付32.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2.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2.验收
八、磋商纪律要求33.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第五期:发放绩效满一年后,该项目符合预期运行,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即质保金5%)第四期:发放绩效六个月,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5%。第三期:项目实施使用发放三次绩效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二期:医院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形成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十、其他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6.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7.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⑤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可提供法人企业提供税务审计报告;②也可提供银行纳税回单;③也可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④也可提供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报告中出现需要签字或盖章的部分,申请人需签字盖章齐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中出现需签字或盖章的部分,需签字盖章齐全)③成立时间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均提供复印件);⑤也可提供承诺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或承诺;(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用提供。)2、磋商函;(提供原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或声明应为原件)注:①可提供银行社保缴纳回单;②也可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③也可提供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1、工程名称:苍溪县中医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项目概况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备注: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6、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三项证明材料提供任何一项均可;5、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1)科室经济核算和可控成本管理方案设计与实施;内容包括: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改进医院经营理念和模式,优化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根据《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国家、省、市相关医改文件要求,结合医院组织架构、管理需求、发展战略、发展阶段进行综合考虑,设计并建立一套以预算为基础,以基于DRGs的工作量为导向的与综合性中医医疗机构运营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现代绩效工资分配体系。根据中医医疗业务特点,突出优势,兼顾差异,科学评价各岗位人员工作量、劳务价值、劳动强度、风险系数,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制度,在绩效分配中,适当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倾斜,做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优绩优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1.医院绩效体系设计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2、项目概述:贯彻国家深化医改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医改文件和DRGS医保支付方式,调整医院经营理念和模式、优化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深化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管理,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医院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向临床一线岗位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整体提升医院的经营能力,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其内容应包括:医院绩效管理体系的咨询、设计、培训及实施服务,并提供配套的绩效管理软件。
(1)驱动临床绩效量化考核。在院内盈亏总体平衡的基础上,以预算为导向,结合国家中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以DRGs运行数据为依据的临床绩效考核体系并予以落实,重点考量反映临床诊疗能力的门急诊人次、病例组合指数、权重、时间指数、费用指数、药耗指数、三四级手术(操作)等指标。绩效考核体现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兼顾特殊、分科核算,不与科室收入挂钩。2.1医、技人员绩效考核方案2、绩效考核要求(体现价值排序)(4)综合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设计与实施。(3)拟定科室绩效二次分配指导意见,指导和确定科室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设计与实施;(2)医院绩效工资一次分配方案设计与实施;
以预算为导向,将床日数、出院人次作为主要考核方向,考虑护理级别、护理时数、CMI值、质量控制、服务满意度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绩效考核方案,细化护理单元二次分配实施细则,并予以落实。2.2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5)强化成本控制,开展增量项目。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情况下着重控制药品、耗材、办公用品等资源消耗成本,优化收入结构;分析科室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挖掘医院潜在增量点,帮助科室开展增量项目。(4)从手术风险、技术难度或操作的复杂程度及消耗劳动时间等角度进行手术分级,以手术人次和资源消耗情况为依据制定手术绩效方案并予以落实。(3)辅导各科室建立二次分配方案并予以落实,以出院病人数(临床科室)、检查人次(医技、医辅科室)等工作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病人危重程度等指标进行考核。(2)医技、医辅、体检等科室医、技人员以劳动强度、时间、复杂程度、医疗风险为依据,合理设定工作量权重,根据业务结构和历史数据,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予以落实,鼓励多劳多得、开展新业务。
3.1基本信息绩效管理软件内容推进行政后勤部门及岗位层级管理,以预算为导向,根据劳动强度、工作难度及贡献度对职能部门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确定行政后勤部门系数,同时梳理各部门现有岗位,并赋予相应的岗位系数,实现按岗取酬;指导制定科室二次分配方案并予以落实。2.4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将医院总体目标分解形成科主任考核目标,实行月度和年度考核并行。根据科室特点和业务性质,从科室医疗质量、运营效率、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满意度等中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制定科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并予以落实。2.3科主任绩效考核方案
6.绩效管理软件/系统可根据甲方需求进行个性化优化或扩充。5.绩效管理软件可按权限满足各级管理者查询功能,可配置科室权限、部门权限等,医生、护士等可自主查询个人工作量及核算过程、结果。4.绩效管理软件需具备基本分析功能,能够按时间、科室、人员类别、绩效指标等进行报表分析,可自动生成绩效分析报表,可导出excel格式报表,具有报表数据钻取明细数据功能。3.绩效管理软件需具有KPI指标库自定义管理功能,可自定义设置指标公式、考核规则、目标下限、目标上限及目标区间等,实现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效率、成本控制等考核指标动态管理,满足不同部门不同时期的绩效考核需求,实现医疗质量、安全、效率、成本、运营等指标的动态管理。2.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要可在绩效管理软件中设定分配方式及计算公式。可自动导入原始数据(工作量、预算、成本、质量管理等),提供自定义采集、批量导入等多种采集方式,可建立数据采集验证机制,保障数据采集的高效性和准确性。1.绩效管理软件/系统:提供能够实现上述绩效考核要求的成熟配套绩效管理软件,软件采用开放的技术架构,与医院HIS、LIS、PACS、电子病历、财务管理系统等医院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支持任意平台部署增加扩展软件可扩展性。满足绩效咨询设计过程的信息化支撑,保障绩效方案运行及修订的自主化管理。
2、服务地点:苍溪县中医院。1、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三、商务要求:3.2功能信息具备故障处理机制,系统具有完善的备份、恢复机制,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通过故障处理机制,恢复系统功能。
序号 | 模块名称 | 具体功能参数及需求 | |
1 | 基础数据 | (1) | 支持对医院人员信息数据上传,在线浏览、修订人员信息。 |
1 | 基础数据 | (2) | 支持对医院人员下载医院当月绩效核算信息。 |
1 | 基础数据 | (3) | 支持绩效EXCEL模板下载。 |
1 | 基础数据 | 科室收入情况 | |
1 | 基础数据 | (1) | 支持门诊就诊收入数据上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收入项目,并按医护分割比例核算收入情况。 |
1 | 基础数据 | (2) | 支持门诊执行收入数据上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收入项目,并按医护分割比例核算收入情况。 |
1 | 基础数据 | (3) | 支持住院就诊收入数据上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收入项目,并按医护分割比例核算收入情况。 |
1 | 基础数据 | (4) | 支持住院执行收入数据上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收入项目,并按医护分割比例核算收入情况。 |
1 | 基础数据 | (5) | 支持额外收入数据上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收入项目,并按医护分割比例核算收入情况。 |
1 | 基础数据 | 成本支出 | |
1 | 基础数据 | (1) | 支持成本支出统计表数据上传,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成本支出项目。 |
1 | 基础数据 | 工作量 | |
1 | 基础数据 | (1) | 支持医生组工作量绩效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2) | 支持护士组工作量绩效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医院奖罚 | |
1 | 基础数据 | (1) | 支持科室绩效医院奖罚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2) | 支持业务中层行政中高层医院奖罚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3) | 支持科室药占比考核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4) | 支持科室材料考核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5) | 支持科室考核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其他 | |
1 | 基础数据 | (1) | 支持医院行政及后勤人员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2) | 支持医院科主任护士长人员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3) | 支持临床科室单元核算数据上传。 |
1 | 基础数据 | (4) | 支持特殊核算单元绩效数据上传。 |
2 | 数据校验 | (1) | 对医院上传数据正确性进行验证,并标注提示用户数据错误。 |
3 | 绩效核算系数配置 | (1) | 支持在线编辑药占比系数配置信息。 |
3 | 绩效核算系数配置 | (2) | 支持在线编辑二次绩效配置信息。 |
3 | 绩效核算系数配置 | (3) | 支持在线编辑收入费用类别分类信息配置。 |
3 | 绩效核算系数配置 | (4) | 支持在线编辑科室类别配置。 |
3 | 绩效核算系数配置 | (5) | 支持在线编辑医院其他绩效信息。 |
3 | 绩效核算系数配置 | (6) | 支持在线编辑人员字典信息。 |
3 | 绩效核算系数配置 | (7) | 支持在线编辑科室字典信息。 |
4 | 绩效核算 | (1) | 科室经济核算汇总表。 |
4 | 绩效核算 | (2) | 医护工作量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3) | 医护临床科室单元核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4) | 临床科主任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5) | 临床护士长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6) | 特殊核算单元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7) | 其他核算组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8) | 行政科室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9) | 院领导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0) | 行政中高层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1) | 行政后勤人员绩效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2) | 全院人员绩效发放表。 |
4 | 绩效核算 | (13) | 全院科室绩效发放表。 |
4 | 绩效核算 | (14) |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二次分配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5) | 临床护士二次分配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6) | 特殊单元二次分配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7) | 特殊单元二次分配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8) | 行政科室二次分配测算表 |
4 | 绩效核算 | (19) | 二次绩效分配结果审核功能。 |
5 | 绩效分配 | (1) | 绩效管理员查看绩效核算过程中产生的明细数据,确认绩效核算过程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
5 | 绩效分配 | (2) | 财务人员在线或下载EXCEL查看绩效分配明细,根据各人情况发放绩效。 |
5 | 绩效分配 | (3) | 科主任可查看本科室绩效核算明细及核算结果。 |
5 | 绩效分配 | (4) | 科主任查看本科室成员工作量情况。 |
6 | 绩效预留 | (1) | 支持对院内人员绩效发放预留比例设置,预留部分绩效金额。 |
6 | 绩效预留 | (2) | 支持查看院内所有人员绩效每月预留金额及全年预留金额汇总。 |
7 | 预算管理 | (1) | 根据往年经营情况预算当年绩效发放系数。 |
8 | 系统设置 | (1) | 平台用户管理。 |
8 | 系统设置 | (2) | 用户角色权限管理。 |
8 | 系统设置 | (4) | 用户个人信息修改。 |
9 | 系统接口 | (1) | 绩效系统需要与医院his系统对接 |
第五期:发放绩效满一年后,该项目符合预期运行,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即质保金5%)第四期:发放绩效六个月,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5%。第三期:项目实施使用发放三次绩效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二期:医院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形成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项目组进场完成医院绩效管理调研报告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3、付款方式:
(1)售后服务期为完成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运行一个年度后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回访,回访人数不得低于各层次人数的5%,根据医院各层次人员评价反馈后作绩效调整,并对调整后绩效进行分析评价;5.1绩效咨询方案:5、售后服务说明:合同价款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项目咨询费、培训辅导费、软件费、税金、中标单位项目团队人员交通食宿费、代理服务费、第三方软件接口费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的一切费用。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由采购人提供。4、合同价款33.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免费维保期满后,如需供应商继续对软件进行维护,维护费另行约定。(2)在维保期内,供应商提供7×24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电话半小时内必须响应;如需到达现场,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开展售后服务工作;(1)本项目内容在验收合格后,提供两年的免费功能增强性维护及免费技术维护服务;5.2.绩效软件:(3)售后服务期内,供应商应配备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制定具体售后服务方案。(2)质保期内应根据绩效后评估情况对相关软件进行功能完善;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6、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规范为验收依据进行验收。
xxxxx项目(正本/副本)封面:格式1-1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根据供应商投标代理身份情况二选一,必须提供)格式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时间:2022年月日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资格性投标文件
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投标单位全称:(采购人):(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磋商编号:)(包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采购人):(格式,授权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
格式1-22、其他组织形式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参照编制。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式二份,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体现原件一份,另外一份原件用于项目开标(可不密封),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提交。(实质性要求)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年月日(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或 企业邮箱 | 传真 | |||||||||
组织结构 | |||||||||||
经营范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银行账号 | 其中 | 技工人数 | |||||||||
2020、2021年任一年财务信息(应与所附财务报表信息一致) | |||||||||||
2020 | 2021 | / | |||||||||
资产总额(元) | |||||||||||
负债总额(元) | |||||||||||
营业收入(元) | |||||||||||
净利润(元) | |||||||||||
备注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致:(采购人):(实质性要求)承诺函格式1-3承诺函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我方承诺,我方未在技术偏离表中应答的技术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标的性能指标,均为真实准确,如采购人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经第三方验证属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我方承诺,如果有《关于在政府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我方承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我方承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二、我方承诺,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九、我方承诺,中标(选)后如未按照合同签订时约定条款执行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安装时间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金额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我方承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我方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可视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1-4日期:年月日(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xxxxx项目(正本/副本)封面:
磋商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人(磋商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采购人):磋商函格式2-1磋商函投标时间:2022年月日
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⒊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⒉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报价表进行报价。⒈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其补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附件,并自愿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主动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⑷向采购人、代理公司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⑶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公司恶意串通的;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通讯地址: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10.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2.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并视为废标处理;注:1.报价应是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项目编号:开标一览表格式2-2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万元) | 人民币(大写) |
1 | 报 价 | ||
2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 是 □ 否 □ | |
3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 否 □ | |
4 | 是否属于节能、环保产品 | 是 □ 否 □ | |
5 | 属于不发达地区供应商和属 于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 | 是 □ 否 □ |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2-3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投标,虚假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 投标文件的应答情况 (投标产品实际参数) | 偏离说明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应答表格式2-4日期:年月日(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日期:年月日(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单位鲜章)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投标,虚假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2-5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编号:XXX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2-6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7日期:XXX年XXX月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史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2-8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监狱)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证明格式2-9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总则第七章评审方法3、请监狱企业自行填写该声明函。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或自我认定不属于的,可不提供此声明函。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备注: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资格性审查。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磋商。
2.5.2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5.3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项目技术实施方案的评价、售后服务方案、项目团队、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综合实力、政策类评分因素等。3.综合评分(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3.3.2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报价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最高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 ×30。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 共同评分因素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的评价 | 36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项目调研;②医院成本控制;③医院绩效考核;④绩效分配(包含一次分配及二次分配);⑤软件功能介绍;⑥医疗数据分析;⑦培训计划;⑧项目工作全期工作规划;⑨服务质量保障;本项共36分,上述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6 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采购需求偏离的扣 1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 4分,本项最多扣36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服务期限;②内容;③响应时间;④承诺;⑤售后人员安排等内容;本项共10分,上述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或采购需求偏离的扣 1分;每有一项未提供扣2分,本项最多扣10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项目团队 | 11分 | 1、参与项目人员具备软件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参与项目人员每有一人在医院薪酬研究方面获得市级奖的,每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3、供应商对该服务派驻医院项目团队负责人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年限进行打分,具备10年以上医院绩效管理咨询经验的得6分,5年以上不满10年的得4分,2年以上不足5年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本项需提供已实施医院项目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以上资料不提供不得分,若项目团队成员中存在个人同时满足多项评分要求,不得累计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类似项目业绩 | 8分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获得用户单位对其服务质量评价情况为满意或优等(证明文件需由用户方出具盖章有效),每提供一份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4分 | 1、供应商具有医院管理类似著作权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 2、供应商具有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政策类评分因素 | 1分 | 1.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1.提供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本合同属于样本,实际按签订为准)合同主要条款(范本)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
1、XX万元;(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方案、软件、代理招标、第三方软件接口)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XXXX。1、XXXX;
第五期:发放绩效满一年后,该项目符合预期运行,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即质保金5%)第四期:发放绩效六个月,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5%。第三期:项目实施使用发放三次绩效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二期:医院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形成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项目组进场完成医院绩效管理调研报告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2、XX万元。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第六条交货及验收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五条知识产权33.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业主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第七条履约保证金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十条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广元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备注:本合同仅供参考,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后修改任意条款。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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