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97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FW2023-12-9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97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97批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件(说明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7日,每日17:00时至次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还需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1.1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5.1.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
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
5.2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
5.3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5.4 购买须知: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5 缴费须知:投标人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包件号,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5.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需弃标,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 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8.1.1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支行及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8.1.2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8.2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3 凡参加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4 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8.5 《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8.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1-7192039
传 真:0971-7192032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1-7159212
财务电话:0971-7125303
电子邮件: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2024年1月2日
招标采购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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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TX97-04 |
2024年中兴设备委托维护保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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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通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中兴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经验,有能力在提供服务期间保障中兴设备的正常运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5. 2024年中兴设备委托维护保障服务项目投标人不是维保设备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合格有效的代理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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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TX97-05 |
拉日线、敦煌线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青藏线、格库线综合环境监控系统委托维护保障服务 |
|
项 |
1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通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系统维保技术服务能力,能在提供服务期间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5.投标人不是维保系统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合格有效的代理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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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CW97-06 |
智能防溜铁鞋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铁鞋箱:FLQJ1(A)铁鞋:ZNTX1 |
套 |
1 |
按合同要求到站西宁车务段管内 |
智能防溜铁鞋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铁鞋箱:FLQJ1(A)铁鞋:ZNTX1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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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防溜铁鞋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铁鞋箱:FLQJ1(A) 铁鞋:ZNTX1 |
套 |
1 |
||
智能防溜铁鞋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铁鞋箱:FLQJ1(A) 铁鞋:ZNTX1 |
套 |
1 |
||
智能防溜铁鞋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铁鞋箱:FLQJ1(A) 铁鞋:ZNTX1 |
套 |
1 |
||
智能防溜铁鞋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铁鞋箱:FLQJ1(A) 铁鞋:ZNTX1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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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防溜铁鞋监测系统维保服务 |
铁鞋箱:FLQJ1(A) 铁鞋:ZNTX1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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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成立三年以上需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两年的需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中标单位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运维技术服务资料及服务能力承诺。 6.投标人具有相应设备维修资质。 7.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劳务派遣公司,不允许二次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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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HCW97-07 |
德令哈车务段铁路车站安检服务外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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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按合同要求到站德令哈车务段管内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单位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组织管理架构、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办法、考核奖惩办法、招聘流程等(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 5.投标方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包含安全检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 6.安检业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证明,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安检人员需进行安检业务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花名册加盖公章、安检人员合格证书复印件)。 7.投标方具有较强的公司规模、管理能力以及较高的社会信誉度,无重大责任事故,无社会不良反映。 8.投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保业务。 9.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