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nysd2024-zrhj-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申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工159143416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
DNYSD2024-ZRHJ-004
标段/包名称
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DNYSD2024-ZRHJ-004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3-07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3-26
公告附件
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原盖章).pdf
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SD2024-ZRHJ-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6-450804-04-01-579144)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南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规模:
项目名称: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平南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直流侧7.105MWp
项目位于广西贵港市,地理坐标为北纬22°39′~24°2′,东经109°11′~110°39′。拟在广西中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面布置光伏板,2个屋面为彩钢瓦屋面,绝大部分屋面周边没有遮挡物,屋面防水及保护层目测状况良好,面积约67198m²。本项目沿原屋面倾角敷设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12250块,每块容量580Wp,总装机容量为7105kWp。本工程采用逆变器暂定为320kW逆变器10台和225kW逆变器8台,额定输出电压为800V,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模式。工程实施最终以施工图设计采购为准。
本项目首年光伏发电等效利用小时数约为1026.47h,平均年光伏发电等效利用小时数为976.71h,经统计测算,本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约为729.31万kWh,25年总发电量约为17348.74万kWh,25年平均发电量为693.95万kWh。
2.3建设地点:广西省贵港市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实现全部并网发电。
2.5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技术规范书的编制、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工程的采购与施工;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箱变、并网柜、支架、电缆等所需的全部设备,变配电设备、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防雷接地等所需的全部设备,以及设备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等;整个项目的土建施工、机电安装、屋顶加固及清理,办理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防雷接地检测、消防工程及配合验收等)、性能试验(并网首年做光伏电站系统效率、组件EL检测等内容符合电网要求)、【240】小时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保险、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配合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并网。在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所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临时占地及建设,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行承担,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承包方式: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
特别说明:承包人应结合现场客观条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可研阶段方案优化设计,探讨建筑与光伏一体化的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2.6最高投标限价:2.9050元/Wp(直流侧)。
EPC总承包的招标控制价2.9050元/Wp(直流侧),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EPC总承包为单位瓦固定单价承包,按项目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结算EPC总承包费用。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重大变更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3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设计负责人相应的光伏发电业绩证明文件。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0至2022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0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纳税信用等级:202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安排如下:
①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6日。
②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3月7日
③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3月13日
④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4.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2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4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①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②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4时00分-14时30分。
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7日14时30分。
③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①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②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7日14:30。
③开标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1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西山村大冲口地段盛世名城12幢14层1单元011401号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612室
联系人:申工
联系人:秦工
电话:15869767221
电话:15914341603
电子邮件: 602482169@qq.com
电子邮件:qin202200@126.com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年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联合体牵头人(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系联合体成员(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姓名) 为联合体唯一代理人,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的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代理人无权将代理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独立体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 为代理人,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开标、评标、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的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
代理人无权将代理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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