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tghzb[2024]012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莹0731-58581032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灿0731-582529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一、项目名称: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第二次)
二、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4]0123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5日
五、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内容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备以总体协调员角色承销离岸城投债发行成功案例,并提供彭博资讯中债券简介的页面截图(含彭博资讯中总体协调员、城投债标识),要求投标人主体和截图中所显示的总体协调员角色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彭博相关截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原评标办法及标准表
更正为: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备以总体协调员角色承销离岸城投债发行成功案例,并提供彭博资讯中债券简介的页面截图(含彭博资讯中总体协调员、城投债标识),要求投标人主体和截图中所显示的总体协调员角色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彭博相关截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截图中未显示投标人参与,则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以总体协调员角色参与承销。”
2、评标办法及标准表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解密时间相应顺延。
七、其他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3号湘潭高新科技大厦
联系人:朱莹
电 话:0731-585810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王平
电 话:0731-58252957
监管部门: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0731-58570199
澄清文件附件:
振湘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pdf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一、项目名称: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第二次)
二、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4]0123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5日
五、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内容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备以总体协调员角色承销离岸城投债发行成功案例,并提供彭博资讯中债券简介的页面截图(含彭博资讯中总体协调员、城投债标识),要求投标人主体和截图中所显示的总体协调员角色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彭博相关截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原评标办法及标准表
2 | 承销能力 |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按照投标供应商作为总体协调员角色承销离岸城投债,参与发行数达到30支及以上的,得10分;参与发行数在20-30支区间的,得7分;参与发行数在10-20支区间的,得4分;参与发行数在5-10支区间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附上彭博资讯中债券简介的页面截图(含彭博资讯中总体协调员、城投债标识),投标人主体和截图中所显示的总体协调员角色名称一致。上述要求缺一不可,否则所提承销能力截图将不作为分数参考。 | 10 |
投标供应商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全球协调人(或称为“总体协调员”或“Global Coordinator”)承销由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的地方国有企业境外债券笔数:由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每承销1笔得2分,由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每承销1笔得1分,累计相加得分,最高为10分。无银行备用信用证增信承销发行案例的,得0分。 注:须附上①彭博资讯中含有“全球协调人”或“总体协调员”或“Global Coordinator”标识;②彭博资讯中含有备用信用证银行标识;③证明发行主体为地方国有企业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实控人信息等;④投标人主体应与官方凭证中所示全球协调人(“总体协调员”或“Global Coordinator”)主体一致。上述要求缺一不可,否则所提承销业绩截图将不作为分数参考。 | 10 |
更正为: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备以总体协调员角色承销离岸城投债发行成功案例,并提供彭博资讯中债券简介的页面截图(含彭博资讯中总体协调员、城投债标识),要求投标人主体和截图中所显示的总体协调员角色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彭博相关截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截图中未显示投标人参与,则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以总体协调员角色参与承销。”
2、评标办法及标准表
2 | 承销能力 |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按照投标供应商作为总体协调员角色承销离岸城投债,参与发行数达到30支及以上的,得10分;参与发行数在20-30支区间的,得7分;参与发行数在10-20支区间的,得4分;参与发行数在5-10支区间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附上彭博资讯中债券简介的页面截图(含彭博资讯中总体协调员、城投债标识),投标人主体和截图中所显示的总体协调员角色名称一致,如截图中未显示投标人参与,则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以总体协调员角色参与承销。上述要求缺一不可,否则所提承销能力截图将不作为分数参考。 | 10 |
投标供应商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全球协调人(或称为“总体协调员”或“Global Coordinator”)承销由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的地方国有企业境外债券笔数:由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每承销1笔得2分,由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增信每承销1笔得1分,累计相加得分,最高为10分。无银行备用信用证增信承销发行案例的,得0分。 注:须附上①彭博资讯中含有“全球协调人”或“总体协调员”或“Global Coordinator”标识;②彭博资讯中含有备用信用证银行标识;③证明发行主体为地方国有企业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实控人信息等;④投标人主体应与官方凭证中所示全球协调人(“总体协调员”或“Global Coordinator”)主体一致,如截图中未显示投标人参与,则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以总体协调员角色参与承销。上述要求缺一不可,否则所提承销业绩截图将不作为分数参考。 | 10 |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解密时间相应顺延。
七、其他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3号湘潭高新科技大厦
联系人:朱莹
电 话:0731-585810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王平
电 话:0731-58252957
监管部门: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0731-58570199
澄清文件附件:
振湘境外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