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四、项目实施要求 
1.设备运输及安装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中标人负责运行维护,采购人只负责监管。 
1.5 本次项目安装外接水电所需水电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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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二、项目采购清单:
 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高压雾桩降尘设备 1、功率7.5KW;尺寸:850*600*980mm;304不锈钢板材;触摸屏、自动化智能控制、内置自来水过滤装置;2、手机端APP、电脑端后台可以多台组网控,独立的后台,可以查看每台设备的运转状况,可以操作每台设备的启停和缺水状态;3、一台设备控制一个雾桩,旋转喷头可实现360°旋转、射程>20米;4、雾桩高度10米,热镀锌钢管喷塑;5、配备1.0*1.5*0.3m钢筋混泥土平台;主机用护栏保护,规格尺寸:1.0*1.0*1.5m;采用20不锈钢圆管焊接,厚度≥0.3mm;6、包含设备供水管(PE管:DE50、DE32)及配套管件,供电电缆(电缆线:yjv-3*4m㎡+2、yjv-3*6m㎡+2、yjv-3*10m㎡+2、yjv-3*16m㎡+2,yjv-3*25m㎡+2)及护套管;7、包含设备安装、运输、人工、围挡等;8、含外接水电开梯及管路铺设,绿化开挖和恢复,市政破路和恢复等;9、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设备一年运行费用。 12 台 110000 1320000 
2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高压微雾降尘设备 1、功率4.5KW;尺寸:890*750*980mm;304不锈钢板材;触摸屏、自动化智能控制、内置自来水过滤装置;2、手机端APP、电脑端后台可以多台组网控,独立的后台,可以查看每台设备的运转状况,可以操作每台设备的启停和缺水状态;3、采用DN9.52高压不锈钢管、3#不锈钢喷嘴(带喷头底座,喷头直径0.3mm,流量0.3-0.36L/min,雾粒小于50um);含配套直接、三通,弯头; 4、变频电机,自带独立散热风机,纯铜绕组,塑胶电机垫防震、防松、抗老化;5、1台主机控制50个红宝石雾化喷头,6、配备1.2*1.5*0.3m钢筋混泥土平台;主机用护栏保护,规格尺寸:1.0*1.0*1.5m;采用20不锈钢圆管焊接,厚度≥0.3mm;7、包含设备供水管(PE管:DE50、DE32)及配套管件,供电电缆(电缆线:yjv-3*4m㎡+2、yjv-3*6m㎡+2、yjv-3*10m㎡+2、yjv-3*16m㎡+2)及护套管;8、包含设备安装、运输、人工、围挡等;9、含外接水电开梯及管路铺设,绿化开挖和恢复,市政破路和恢复等;10、主材设备质保期一年。包含设备一年运行费用。 7 台 95000 665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按照服务要求运行维护一年。 
1.2设备安装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1.3服务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服务期内运行维护。
五、服务标准:
三、实施范围:
1.湘府路:芙蓉路至湘府大桥段中央绿化带,合计安装智能感应喷淋雾桩10套,湘府路人行天桥智能感应微雾系统1套。 
2.芙蓉南路奥特莱斯段,安装智能感应喷淋雾桩2套。 
3.南二环南郊公园段。安装智能感应微雾喷淋系统2套。 
4.芙蓉中路新建中路至黄土岭路段,全长234米。安装智能感应微雾系统2套。 
5.芙蓉中路贺龙体育馆路段,全长412米.安装感应微雾系统2套。以上共计5处安装水雾喷洒设备对道路进行降尘降害处理,并负责后续一年的喷雾降尘及运维工作。
2.服务标准 
2.1 中标人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及产品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3 巡检:周期一周两次,2人/次。工作内容普遍地进行拧紧、清洁、润滑、紧固,还要部分地进行调整。 
2.4 设备例保:周期1月/次,工作内容对设备主体部分进行调整工作,必要时对达到规定磨损限度的零件加以更换(滤芯、机油)。 
2.5 维修:通过修理更换磨损、老化、腐蚀的零部件,可以使设备性能得到恢复。 
2.6 设备运转时间:每天上午7:00~9:00,中午:11:00-14:00,下午16:30~19:30(雨天不开,气温低于1摄氏度(含)不开,有特殊需求时期开,有另行要求时另行设定)。
六、验收标准:
3.验收要求及考核 
3.1 本项目设备质保期为1年。 
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5 本项目设备部分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 
3.6 考核形式为采购人不定期巡视及实时监管,每发生一次非故障原因未按服务要求开启设备扣除合同金额1000元,累计三次无条件取消合同,硬件设备归采购人所有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因设备故障原因未按时按标准开启,则必须在1小时内修复并恢复运转,否则扣除合同金额500元,因故障原因且未能按时恢复工作的,当季度按次数累积叠加扣除合同金额。
七、其他要求: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园林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购人收到货物,安装调试后支付至合同的50%,第二年度内根据设施的运行情况,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的100%。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包含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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