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14: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高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5日 14: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 ||
预算金额 | ¥314.45729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先生、康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88630279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88818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88630279 |
项目概况
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1055
项目名称: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44,572.9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4,572.9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44,572.97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项目——创基路(三杰路至苏村大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5)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①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④需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⑤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响应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响应竞争,如本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查处。
(6)专职安全人员1名,①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③须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④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5、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的工程量清单附件,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6、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联系方式:0757-88881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电 话:0757-88630279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