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及各子模块运维服务需求公示
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运维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日常检测环境监测监控相关应用软件应用系统支撑平台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外购软件报表工具服务器开发版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地理信息平台软件防病毒软件虚拟化软件机房设施及网络安全设备业务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磁盘阵列光纤交换机统一威胁管理设备万兆以太网交换机机房结构UPS机房供配电系统精密空调防水进排水机房配套设备机房环境监控机房消防机柜间布线大气子模块水环境子模块水质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模块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噪音监测系统升级服务器升级扩容主机设备维护保养大规模备份数据保存杀毒扫描安全性评估集中备份筛查解决问题巡检配件更换存档备查操作系统补丁鉴别操作系统所需补丁定时备份数据的异地备份系统报警系统故障定期检测大气环境模块噪声监管子模块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营维护数据传输系统辅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系统仪器设备维修易耗品系统的校对质量比对书面维护技术档案备品配件耗材更换记录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统计分析日常维护自动监测子站现场检查自动站运转情况自动监控系统软件平台维护网络安全设备维护软件平台现有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升级基础软硬件数据库系统现场监测子站空气质量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系统平台应用软件手机平台优化升级在线监测站点运营维护维护表单日常监管技术支持自动监测数据共享数据接入数据的采集整体开发框架系统数据结构系统功能网络架构机房配套设施服务器存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三大类子模块项目组织团队管理措施培训现场巡查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上端软件平台数据联调技术服务多个方面掉线故障排查处理数据通讯传输设备联网调试质量控制措施车辆费用设备工具费印刷系统平台运维水环境模块信息化开发服务类建设ITIL服务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lan-2021-440301-0102012011-01030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及各子模块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2400000 
项目背景
为更好地实现“一张网”全面感知、展现辖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提高在线监测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内形成自动监测数据统一入口、实现数据的共享、归集、清理、整合和统计分析。对外向智慧福田、智慧生态环境等大数据共享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共享支持。现开展2021年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及各子模块运维服务项目,继续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来辅助辖区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同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公章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102012011-01030  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及各子模块运维服务项目  1.0  项    1200000.0 
2 PLAN-2021-440301-0102012011-01031  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及各子模块运维服务项目  1.0  项     12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 服务内容
(一)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
1. 应用软件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应用系统支撑平台
定制开发

1
2
环境地理信息系统

1
3
自动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

1
4
水环境质量监测系统

1
5
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

1
6
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1
7
污染源(废水)自动监控系统

1
8
污染源(废气)自动监控系统

1
9
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1
10
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1
11
政府环保服务APP

1
12
应急处置系统

1
13
通讯服务器转发系统

1

2. 外购软件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报表工具
服务器开发版

1
2
服务器操作系统
Windows server 2012 中文标准版

10
3
数据库软件
SQL server 2012

1
4
地理信息平台软件
ArcGIS 10.2 for Server Enterprise Standard

1
5
防病毒软件
officeScan 10.6

1
6
虚拟化软件
FusionSpHere 5.0

1

3. 机房设施及网络安全设备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业务服务器
RH2485 V2

8
2
数据库服务器
RH5885 V3

2
3
磁盘阵列
OceanStorS2600T

1
4
光纤交换机
SNS2124

1
5
统一威胁管理设备
USG5120

1
6
以太网交换机
S5700-28C-SI

1
7
万兆以太网交换机
S5700-52C-PWR-EI

1
8
机房结构
定制

1
9
UPS
SURT20UXICH,20KVA

1
10
机房供配电系统
定制

1
11
精密空调
P1035F下送风上回风

1
12
防水,进排水,新风等
定制

1
13
机房配套设备
定制

1
14
机房环境监控
定制

1
15
机房消防
定制

1
16
机柜间布线
定制

1

(二)大气子模块
序号
站点地址
监测因子
服务类型
1
巴登街
PM10、PM2.5、SO2、NO2、O3、CO、温度、湿度、噪声
购买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及统计分析服务
2
红树林生态公园
3
上步码头
4
保税区
5
通新岭-1
6
皇岗公园
7
通新岭-2
8
红岭大厦
9
园岭新村
10
通新岭-3
11
通新岭-4
12
笔架山水厂
13
八卦岭
14
南天大厦
15
青少年活动中心
16
万泽云顶香蜜湖
17
北环皇岗立交
18
北环香蜜立交
19
上步南天桥
20
百花园2期
21
红岭北地铁站
22
长泰花园
23
红岭中学高中部
24
通新岭-5
25
岗厦东
26
发展兴苑
27
侨香村
28
景田北
29
熙园
30
北大医院
31
新世界家园
32
赤尾二街
33
长宝大厦
34
益田村
35
新洲南
36
水围文化广场
37
爱华肉菜市场
38
新未来加油站
39
福华新村
40
圣廷苑酒店
41
福田村
42
泰然公寓区
43
博林贡院
44
鑫竹苑
45
竹子林
46
深圳湾公园
47
下沙文化广场
48
市民中心
49
富荔花园
50
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三)水环境子模块
序号
点位名称
监测因子
服务类型
1
凤塘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
pH,浊度,溶解氧,水温,电导率,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瞬时流量
日常运营维护服务

 
备注:1、中标人需对辖区主动联网的环境质量、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技术性指导数据接入工作;2、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共享接入均不含通讯费用,将由中标人的技术人员指导企业对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设置一点多发的模式实现数据共享。
(四)施工工地扬尘噪音、现场视频监控模块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视频监控系统
定制开发

1
2
扬尘噪音监测系统升级
定制开发

1
3
服务器升级扩容
按需定制

1

备注:在现有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软件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实现工地视频的实时查看、扬尘噪音监测数据的实时查询及统计。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服务器性能进行升级扩容。
 
  二 服务要求
(一) 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服务要求
1. 应用软件:
软件运维主要是指根据客户需求变化或硬件环境的变化对应用软件进行更新完善,修改时应充分利用源程序.修改后要填写程序改登记表,并在程序变更通知书上写明新旧程序的不同之处。应用软件的运维内容包括:
(1) 对各应用软件进行实时查看,确保各应用软件正常工作;
(2) 对各应用软件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及时做好数据的异地备份工作;
(3) 对各业务系统进行性能评估,及时调整业务系统的性能指数;
(4) 及时解决业务系统遇到各种问题,随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软件升级、改动。
2. 机房设施及网络安全设备
(1) 实时监控和查看监测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故障和上报处理,保证机房正常运转率在90%以上;
(2) 若主机设备硬件产生故障,中标人应负责维修及备件更换。如无法修复(停产等情况),则中标人先行提供同类设备替代使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同步协商设备更新迭代方案。
(3) 定期对现有的主机设备进行定期日常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
(4) 定期对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对服务器上各类重要数据进行大规模备份,并做好数据保存工作。
(5) 定期对服务器进行杀毒扫描工作,防止服务器中毒;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性评估,实时提高服务器的安全系数;
(6) 定期对服务器的性能进行评估,实时调整服务器的性能指数;定期对服务器的日志进行集中备份和筛查,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服务器日志进行保存备查;
(7) 在每次检测或维护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应巡检、定期检测及配件更换的文档,存档备查。
3. 外购软件
(1) 对各类操作系统补丁进行鉴别,并及时更新操作系统所需补丁;
(2) 对数据库进行定时备份,并及时做好数据的异地备份工作;
(3) 实时解决应用系统遇到各种问题,如宕机、系统报警、系统故障等,要求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解决小于6小时;
(4) 在维护保养工作结束后,填写相应巡检、定期检测及配件更换的文档,存档备查;
(5) 定期对各类文档进行汇总,并提交书面报告。
(二) 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监管子模块服务要求
1. 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
(1) 根据数据查看情况及维护计划安排好当日工作,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 根据现场子站在线监测设备、辅助设备及其它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的需求及招标方需求,定期进行系统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及易耗品的更换工作。
(3) 根据运维规范和相关的标准,定期完成系统的校对和质量比对工作,确保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建立书面维护、技术档案(例行维护记录、质控记录、备品配件及耗材更换记录)。填写的各类子站故障维护记录及情况汇报等,应与数据真实性、记录吻合,做到不遗漏、不缺失、不中断;
(5) 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监测数据情况,故障响应时间为1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12小时内;如预计48小时内无法排除,应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供使用单位参考,双方协商解决;
2. 购买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及统计分析服务
(1) 负责自动监测站点的日常维护,对自动监测子站定期进行巡检,现场检查自动站各部分的运转情况,记录巡检情况;
(2) 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包含合同期间运营维护和质控等工作的详细记录;
(3) 项目服务期按照采购人要求形成数据分析、总结报告。
3. 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共享接入服务
(1) 确保监测数据按照要求标准传输协议上报至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平台;
(2) 确保监测数据连续、真实准确上传至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平台(含分钟数据、小时数据、日数据);
(3) 项目服务期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交相关报告文件。
4. 自动在线监测数据的质控要求
(1) 数据接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传输协议《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2) 日常技术性支持和服务工作应按照环境自动监测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3) 监测设备正常运转率应达到90%,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
(4) 项目服务期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交相关报告文件。
(三)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五年或以上环保信息化工作经验,需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管理师和PMP项目管理证书;
2. 中标人需组建不少于9人的技术团队,并安排2名专职人员驻点福田管理局负责项目管理、软件平台维护及机房及网络安全设备维护;
(四) 投入设施要求
1. 具备此次运营维护项目所需要的专用辅助工具;
(五) 成果要求
涉及本项目任何数据、报表及分析结果等成果归属权均属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六)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需承诺,因政策或其它不可抵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有变更时,在保证不损害投标人的基本权益下,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2. 投标人在合同期内需全程接受辖区环境监测部门的工作监督,合同期内如若发生重大工作问题,采购人有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非法转包。
4. 投标人承诺根据福田管理局的实际工作变化和要求对软件平台现有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升级和适用性调整,以不断适应福田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需要。
5.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需独自(非联合体)承建过类似本项目(附件清单所示)中含环境监测监控相关应用软件、基础软硬件(服务器、交换机、数据库系统等)和现场监测子站(含空气质量、地表水)的建设及运维服务经验。
6. 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按需调整现有各类自动监测站点位置,在保证不损害投标人的基本权益下,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进行调整。
(七) 项目要求
1. 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
1. 系统平台应用软件运维服务方案,具体为:
(1) 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计划,能确保平台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
(2) 手机平台优化升级方案能够在分析现有手机平台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确保升级后的手机平台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
2. 提供水环境、大气环境模块的运维服务方案,具体为:
(1) 提供在线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方案,详细的工作内容、计划、维护表单等材料,具有完善的运维流程和问题处理机制;
(2) 提供日常监管技术支持服务方案,详细的工作内容、计划、维护表单等材料,具有完善的监管流程和问题处理机制;
(3) 提供自动监测数据共享和数据接入方案,全面考虑数据的采集、传输、接入等内容,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2.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
具体为:
(1) 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应用软件情况,包括:整体开发框架、系统数据结构、系统功能等;
(2) 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所属机房设施及网络安全设备情况,包括:网络架构情况、外购软件情况、机房配套设施及服务器存储等设备情况;
(3) 大气环境、水环境模块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要点难点及实施要求等;
3. 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提供对本项目中应用软件、机房及网络安全设备、三大类子模块的管理制度、项目组织团队和管理措施、培训方案。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1)承诺在正式确认下一年度该项目新运营服务商前,将继续提供服务,并最终确保顺利交接。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但须优先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
(3)继续开展现场巡查。
5. 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
(1)提供上端软件平台与下端各类监测设备实现数据接入和数据联调的技术服务方案,包括多个方面(如数据接入、掉线故障排查处理、数据通讯传输、设备联网调试等);
(2)提供本项目中应用软件、机房及网络安全设备、三大类子模块的质量控制措施、应急预案。
 
 
商务需求
注意:提供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项目进度安排、付款方式、验收要求、培训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报价要求
1. 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一切费用。投标总价≤240万元(含招标代理费、系统安全测评费、专家评审费)。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费用、人工费用、车辆费用、设备工具费及分析、编制、印刷等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必须按本项目中标价执行,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的理由。
(三)*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50%的款项;
2. 项目进行到中期时支付合同总价40%的款项;
3. 服务期结束后通过专家组验收及满意评价后支付剩余10%的款项。
4. 项目付款均需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且在拨款到位后支付,若因中标人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四)关于验收
1. 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 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 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七 其他商务需求
1. 保密义务
1.1. 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 合同的变更
2.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2.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3. 合同转让
3.1.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去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 解决争议的方法
4.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4.2. 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5. 合同语言
5.1. 合同以及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
6. 法律适用
6.1.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
7. 通知
7.1. 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7.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8. 知识产权
8.1.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9. 合同解除和终止
9.1. 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服务,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货物/服务的价款,并不再对中标人作出额外赔偿。
10. 税费
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11.其他事项
11.1中标人应尽量安排固定的车辆和人员来完成本事项任务;
11.2.服务人员需具备服务技术要求资质与能力;中标人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进度,选派满足项目工作要求的人员、并配套相关设施(含交通工具等)及专业检测设备等,以确保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1.3.中标人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定期向采购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11.4.若进度跟不上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增加人员和设备,以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
11.5.中标人在日常巡查前应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巡查过程中应保持礼貌,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主动出示证件,不得与企业产生冲突。中标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出现敲诈勒索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6.中标人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人事管理由中标人负责,合作期间工作人员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3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1
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 投标人所提供的平台应用软件运维服务方案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具体为:
(1) 提供的系统平台运维服务方案切合实际,可行度高,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计划等先进、合理,能确保平台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
(2) 提供的手机平台优化升级方案能够在分析现有手机平台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确保升级后的手机平台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
2. 提供水环境、大气环境模块的运维服务方案具有科学性、可实施性,具体为:
(1) 提供的在线监测站点运营维护方案内容全面,能够提供详细的工作内容、计划、维护表单等材料,具有完善的运维流程和问题处理机制;
(2) 提供的日常监管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能够提供详细的工作内容、计划、维护表单等材料,具有完善的监管流程和问题处理机制;
(3) 提供的自动监测数据共享和数据接入方案合理,全面考虑了数据的采集、传输、接入等内容,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两项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一项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
7
评审内容:根据所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综合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是否充分,具体为:
(1) 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应用软件情况,包括:整体开发框架、系统数据结构、系统功能等;
(2) 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所属机房设施及网络安全设备情况,包括:网络架构情况、外购软件情况、机房配套设施及服务器存储等设备情况;
(3) 大气环境、水环境模块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要点难点及实施要求等;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两项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一项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零项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7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中应用软件、机房及网络安全设备、三大类子模块的管理制度、项目组织团队和管理措施、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内容全面;
(2)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内容针对性强;
(3)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内容科学合理;
(4)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内容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两项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一项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评审内容:
1.需承诺,在正式确认下一年度该项目新运营服务商前,将继续提供服务,并最终确保顺利交接。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但须优先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
3.继续开展现场巡查。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两项。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一项。
差评分标准:一项都不满足。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5
违约承诺
3
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违约承诺。
优评分标准:项目违约承诺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
良评分标准:项目违约承诺较全、具有针对性、合理。
中评分标准:项目违约承诺全面、合理。
差评分标准:项目违约承诺不全面、不合理。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6
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
4
1. 评审内容:通过投标人提供的上端软件平台与下端各类监测设备实现数据接入和数据联调的技术服务方案,从多个方面(如数据接入、掉线故障排查处理、数据通讯传输、设备联网调试等)进行综合评审;
2. 对本项目中应用软件、机房及网络安全设备、三大类子模块的质量控制措施、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内容全面;
(2)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内容针对性强;
(3)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内容科学合理;
(4)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内容可操作性强;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两项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一项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综合实力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通过具有CNAS标志且认证范围与环境服务相关的以下体系认证证书的:①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②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③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0分。此项最高得30分。
2.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营服务一级证书的,得20分;具有自动监控系统(气)运营服务三级(或以上)证书的,得20分。此项最高得40分。
3.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的,得20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得10分。此项最高得3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作为得分依据(证书有年审要求的,需通过年审,且在有效期内)。
2.评分内容1项中的体系认证证书还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cn)查询截图。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保信息化开发或服务类建设案例的得50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本项目中含环境监测监控相关应用软件、基础软硬件(服务器、交换机、数据库系统等)和现场监测子站(含空气质量、地表水)的运维服务案例的得50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同一用户只能出具一个案例,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4.投标人曾获得与本项目运维服务产品或服务内容相关的相关奖项,每提供1个获奖证明得50分,此项满分100分。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5
(一)评分内容: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下要求得100分,具备两项得60分,具备一项得20分,否则不得分:
1. 五年或以上环保信息化工作经验;
2. 具有PMP项目管理师证书;
3. 具有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8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
1. 投标人本项组成员具有PMP项目管理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5分,此项满分25分;
2. 投标人本项组成员具有ITIL服务管理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5分,此项满分25分;
3. 深圳本地化运维服务团队中人员同时具备“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书和“自动监控(气)运行工”证书,符合双证人员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5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和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8
(一)评分内容:
1. 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污染源监管、监控、监督等环保信息行业标准制定经验的,每参与一个标准得25分,本项满分50分;
2. 投标人提供的环境监测监控系统相关软件平台通过环保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得30分,国家先进水平得20分,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得10分,此项满分30分;
3. 投标人提供与货物清单中应用软件系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此项满分占2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等情况
1
(一)评分内容: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情况(自有、租赁),投标人具有2辆或以上的车辆以保证人员出行、应急响应的,得100分。
(车辆要求为自有或租赁均可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如租赁)扫描件。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8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9
服务网点
 
2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70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注:采购人设置评分因素须符合
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的权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平竞争的规格标准或者技术条款;
(2)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指定品牌或者原产地,要求制造商对某个项目特定授权;
(3)根据某个企业或者品牌的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指标编制采购需求参数;
(4)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
(5)其他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
资格核查标准、评标标准、分值权重等评审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其他
 
 
附件
20210629 F21SZ0714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应用平台及各子模块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