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机构科研成果库及服务项目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机构科研成果库及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fjmu20240041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 预算金额: | 480000.00 |
付款方式 | 在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竣工验收通过后,付款100%。具体方式按照《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
物品名称: | 机构科研成果库及服务 | 数量: | 1 | 单位: | 项 | |||||||||||||||||||||||||||||||||||||||||||||||||||||||||||||||||||||||||||||
预算单价: | 480000.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24-05-08 | 保修期(月): | 36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www.fyzb.com/index/download.html 2、请投标方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87382097。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index.htm),且其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应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http://www.itsec.gov.cn/aqkkcp/cpgg/202312/t20231226_162074.html),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主要内容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 供应商需书面承诺: (1)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该平台已取得软件著作权,且平台中的中文期刊、外文期刊、会议论文、专利、标准成果数据均取得版权合作协议,承诺中外文成果数据的持续更新与正常推送。推送的成果数据版权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数据无合法授权来源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并承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提供以上数据的版权合作协议供采购人备查。其中外文期刊合作协议应该为国际有影响力的出版社,包括Elsevier, SpringerNature,Taylor & Francis,ProQuest,PubMed,Wiley,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等。 (2)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论文的成果能提供署名单位、署名作者角标对应关系,实现学科分类标引,收录标引,成果归属(归属作者、归属部门)标引,第1,2,3,4,5...所有属名作者的标引,第1,2,3,4,5...所有属名单位的标引,实现作者与单位对应,通讯作者匹配、通讯地址自动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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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一、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交付地点:福建医科大学 2、交付时间: 2.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基础信息材料(以双方签字签收日期为准)后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核查确认,并在半年内基本完成本校机构科研成果库建设。 2.2本项目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年内。 3、合同费用:本项目为全包项目,投标报价含机构科研成果库建设、专用工具、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保险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6、是否邀请中标人参与验收:否 7、付款方式 在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竣工验收通过后,付款100%。具体方式按照《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8.违约责任 8.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福建医科大学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福建医科大学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8.3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8.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中标人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人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8.5若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8.6如果中标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8.7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福建医科大学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8.8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福建医科大学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福建医科大学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福建医科大学有权终止合同,给福建医科大学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知识产权 中标人须保障福建医科大学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福建医科大学无关,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福建医科大学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0.售后服务:从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之后起为运维期,免费运维期不少于3年。在运维期内,如果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竣工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系统。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24小时随时响应,如果没有在本文件其它地方有另外约定,当中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提供远程服务的响应速度不得大于0.5小时,提供现场服务故障修复时间不得大于2小时。11.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福建医科大学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福建医科大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事项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本标书中未明之处,可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补充说明。以上条款由采购人全权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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