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进行绩效评估的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53710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将于6月18日至6月20日在厦门举办。为更好地监督和分析总结活动举办成效,经研究,我局将通过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次展会进行绩效评估。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绩效评估。
  (二)项目预算
  6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展会绩效评估项目主要内容(以实际活动项目为准)
  1.制定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考核方案。
  2.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按照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考核方案进行逐项考核。
  3.参会、参展人员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参会、参展人员综合满意度、项目对接、现场交易、会议论坛、推介活动及踩线活动满意度评价情况,找出服务短板,提出改进建议。
  4.直接经济效益调查及经济效益预测:对参会、参展人员花费情况及展会期间厦门市住宿酒店、商场、饭店及展览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全面测算展会的经济效益,评估展会对厦门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要求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根据要求制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2.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展会绩效评估标准。
  3.组织工作组对展会进行会前、会中、会后现场评估。
  4.展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总结展会举办情况,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5.项目实施期间,报价人能够在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并到达现场。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价人必须具有完成展会活动绩效评估项目的能力。报价人业务范围须包含会展项目评估事项。
  (三)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方案中未列明,而投标单位(服务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项目费用报价单;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3.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且加盖公章。
  六、服务供应商选择标准
  在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文件和方案报价后,由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评审,确定服务供应商。
  七、合同签订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1年6月8日下午18: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外交流合作处,且在快递上注明: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绩效评估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611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5371097
  附件:第十七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旅游博览会绩效评估项目询价报价单及说明材料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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