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升级改造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金额
21.5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58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冉敬153101641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对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15,827.17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15,827.17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8-23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询比文件要求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出具成果后,甲方若提出修改,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
质量要求:
(1) 自验收之日起,提供技术需求表中要求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限1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投标货物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
(2) 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等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内容,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
4.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
5.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期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冉敬
联系电话:
1531016412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3-65702130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215,827.17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15,827.17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需求描述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升级改造项目,详见技术需求表。 | ¥215,827.17 | 1(批) | ¥215,827.17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8-23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询比文件要求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出具成果后,甲方若提出修改,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
质量要求:
(1) 自验收之日起,提供技术需求表中要求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限1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投标货物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
(2) 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等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内容,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材料,向甲方申请付款;
4.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
5.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期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冉敬
联系电话:
15310164128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3-657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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