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与长沙晚报形象专版宣传服务合作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与长沙晚报形象专版宣传服务合作项目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1.媒体定位《长沙晚报》:中共长沙市委机关报。《长沙晚报》创刊于1956年,历经六十多年的精耕细作,已凝聚成巨大的品牌效应,是省会长沙发行量最大、覆盖最密集、读者忠诚度最高、品牌影响力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强势主流媒体。长沙晚报现有主报《长沙晚报》和子报《湘江早报》《知识博览报》《星沙时报》《浏阳日报》等媒体,形成了涵盖报、网、端、微的“1+n”的全媒体平台矩阵。掌上长沙客户端2016年正式上线,下载量已超2500万。在全国377家党报新媒体排名中,长沙晚报一直稳居前十。
2.服务内容利用《长沙晚报》主阵地,做好湖南湘江新区舆论引领。重点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新区广大群众,宣传推介新区新理念、新举措、新成就,当好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喉舌”,打造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软实力,以高质量宣传助力新区挺进国家级新区“第一方阵”。
2.1做精日常宣传
2.1.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宣传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2对湖南湘江新区重点工作进行深入挖掘采写,力争多出精品,在重要版面进行宣传,扩大传播影响力;
2.1.3日常宣传明确专人负责。对接人员要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宣传经验,要具有奉献、担当、吃苦的职责道德素质;
2.1.4策划报道确保及时更新;
2.1.5相关宣传报道内容应送湖南湘江新区把关,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2.2服务保障
2.2.1长沙晚报社派出驻点团队,湖南湘江新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度安排,专业负责长沙晚报新闻采写。
2.2.2如遇紧急活动,必须有能力保证在3天内完成策划、安排好所需的所有活动人员。
2.2.3成交人应明确一名现场主要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工作事项等。
2.2.4成交人派遣的人员接受采购方的管理,服从采购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2.2.5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6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总结材料。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五、服务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个版面的费用;项目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再据实结算剩余款项(国库集中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成交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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