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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2025-2027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启东市2025-2027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项目即将实施,现就启东市2025-2027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项目背景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隐患排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工作部署,科学编制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认真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启东市地质灾害趋势进行预测,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等。
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应商需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进度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四、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2.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形式、内容、格式、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的审查。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26日17:00前,送或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收件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年度所有工作完成,提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报告,经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启东市2025-2027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项目市场询价表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1日
一、项目背景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隐患排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工作部署,科学编制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认真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对启东市地质灾害趋势进行预测,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等。
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应商需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进度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四、服务范围
启东市全域。
五、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1.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2.启东市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形式、内容、格式、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六、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的审查。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约定事项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市场询价表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26日17:00前,送或寄(以收件签收时间为准)至启东市汇龙镇和平中路810号,收件人:庄女士,联系电话:18651310609。
3.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4.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本项目年度所有工作完成,提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报告,经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6.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市场有效报价信息及对本项目的建议。
附件:启东市2025-2027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项目市场询价表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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